香港紀律部隊高層、身兼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安委) 成員接連被揭發醜聞。入境處處長區嘉宏、海關關長鄧以海今年3月出席灣仔……

楊健興【香港這一天】結集

香港紀律部隊高層、身兼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安委) 成員接連被揭發醜聞。繼警方國安處處長蔡展鵬今年3月光顧無牌按摩店,遭停職接受調查,今日有傳媒報道,入境處處長區嘉宏、海關關長鄧以海今年3月出席灣仔私人會所約10人飯局,違反當時的堂食4人限聚令,兩人事後各被警方罰款5,000 元,惟政府一直無公布事件。

更令人吃驚的是,該飯局席間除區嘉宏、鄧以海,據報有一名國企高層;又有匿名投訴指一名中國籍女子在灣仔一私人會所內晚飯,被一名友人強姦。《明報》曾向兩名紀律部隊高層查詢,二人均稱事件敏感,不願透露。警方證實拘捕一名男子, 已落案起訴他企圖強姦。

消息早上已見報,相關媒體記者之前已向有關部門查詢,至今日傍晚,入境處和海關分別發表一式一樣聲明,處長和關長承認違反限聚令,將來更謹慎,飯局與刑事案無關,輕描淡寫。警方、保安局、政務司司長辦公室、行政長官辦公室,都沒有作出詳細交代,疑問仍然一籮籮。

特區政府呼籲市民遵守限聚令,共同抗疫,兩位主要官員知法犯法,會否向公眾致歉?官員未能以身作則,立下壞榜樣,特首林鄭月娥是否認為罰款 5,000 元便可以不了了之,無須作其他具阻嚇性懲罰?

據報道,飯局有一名國企高層,紀律部隊首長、身兼國安委身份與國企高層聚會是否屬官方活動?涉及甚麼公務?抑或是私人活動?假如答案是,又是否合適?是否有違反公職人員操守及行為指引?如何令公眾信服沒有利益衝突?

英國傳媒早前刊登相片,顯示已婚的時任衛生大臣夏國賢在辦公室擁吻同樣已婚的女幕僚,夏國賢承認違反社交距離指引,指自己令人失望,感到非常抱歉,在龐大壓力下辭職。林鄭政府明白「問責」意思嗎?

區嘉宏及鄧以海違反限聚令,飯聚又涉及國企高層及一宗強姦案,一大堆未解答問題,林鄭班子集體不負責、不問責。李家超被任命為政務司司長時被質疑統籌多個部隊能力,甫上任,紀律部隊後欄失火,他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七一當日梁健輝案件發生後,第一時間出來譴責「孤狼式恐襲」,又高調表明要立法打擊「假新聞」、虛假訊息,為何涉及高官醜聞,兩人「潛水」、收聲?不評論消息真假?

假如引申鄧炳強較早前就梁健輝案件的說法,不作評論是否默許?默許會否鼓勵違法?鼓勵算參與嗎?保安局一直未有回應紀律部隊首長區嘉宏、鄧以海違反限聚令,但又發聲明強烈譴責有大學學生組織,美化及英雄化梁健輝,批評大學生辜負父母、社會和大學對他們的栽培和期望,應該感到羞恥。高官辜負市民對他們的期望和信任,林鄭及班子不感到羞恥嗎?


觀看原文: 按此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