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適逢實習季節,近日內地有學生到深圳工廠實習,半個月後被同學發現從宿舍墮樓身亡。一同實習的同學指,該名學生墮樓前的早上……

6月是學生實習季節,近日內地有學生到深圳工廠實習,半個月後被同學發現從宿舍墮樓身亡。該同學在實習期間,因身體不適請假,但卻被視作曠工,老師更警告他曠工滿4次會被開除學籍。事發後,深圳市政府承諾會調查追責,並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給家屬,而其他同學的實習亦已經終止。

余銘的工作證。

死者是年僅17歲的余銘,就讀內地湖北漢江科技學校,是電腦專業的高二學生。校方規定,學生必須完成實習才可畢業。6月10日在學校安排下,余銘與同校90多名高二學生,到深圳一間電子設備生產企業,華高王氏科技公司實習。余銘在工廠裡主要負責搬箱,而且大多都是夜班,搬箱令手指全磨出水泡,工作時曾撞傷頭部,但工廠仍要求他繼續工作。在休息和飲食不規律下,一個星期後他胃病復發、嘔吐,他多次請假休息,但就被主管視作曠工。

余銘與父親的微信對話中,余銘指在工作時曾撞傷頭部,眼鏡也摔壞了。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與余銘一起實習,而且最先發現屍體的同學劉楊(化名)指,在24日晚上,余銘表示想請假休息,並外出修理工作時摔壞了的眼鏡,他向組長請假後,得到其口頭答應。但到事發當日(25日)早上8時,駐廠老師就到宿舍質問他:「為什麼曠工?」又被警告,根據學校和企業的規定,曠工四次會被開除學籍。余銘隨即解釋,昨晚已向主管請假,但仍需要到老師宿舍寫下《情況說明》,詳述當晚請假的經過。

余銘手寫的《情況說明》。

其後,余銘返回宿舍後便接到班主任來電警告,問他為什麼沒有好好上班,為什麼會被記曠工。班主任又在微信群組警告,他已曠工了4次,再有下次便要開除學籍,早前已有學生因曠工而被開除學籍。余銘父親余友國亦收到班主任的微信,告知他余銘再曠工會被開除,出於擔心,余友國便打電話關心兒子的情況。余銘指工時長又是夜班,自己感到頭暈頭痛;余友國鼓勵他堅持完成三個月實習後,便能拿到高中畢業證,應徵入伍當兵。掛掉電話後,余銘和劉楊在宿舍6樓的露台吸煙,劉楊一度回房,之後再回露台,就發現余銘已經倒斃在樓下,送到醫院搶救無效,中午余友國收到當地派出所的電話,被告知兒子的死訊。

早前已有學生因曠工而被開除學籍。
班主任在微信群組警告余銘,指他已曠工了4次,再有下次便要開除學籍。

余友國事後接受內地媒體訪問時,質疑實習安排不妥,在兒子簽署的勞務合同上,實習地點並非班主任起初通知的南山工業園區,而是寶安區的深圳市興業勞務派遣有限公司。原本告知的每日工時為8小時,月薪2200元,但實際上余銘只有時薪14元,而且每晚要由7時工作到翌日7時,工時長達12小時,與勞務合同上所述不相符。此外,亦有工廠員工與實習同學透露,正式員工的時薪為27元,懷疑學校剋扣學生薪金。

余銘簽署的勞務合同。

中國的《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明確要求企業,不得安排實習學生加班和上夜班,人民大學教育學院教授程方平指出,實習在高等學校和職業學校屬普遍情況,一般亦會有老師陪同前往。但這次事件反映學校和企業,未有跟從規定,又不尊重學生,「一個是學校管理過於僵化,一個是實習企業,拿那個事情來作強硬的要求,沒有顧及到這個孩子,是不是確實生病了。」程方平建議學校和企業要加強與學生溝通,了解他們在實習時的身心狀況,避免悲劇再次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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