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犯聚高官 追殺年輕學生 嚴律人寬待己醜陋
楊健興【香港這一天】結集
「嚴以律己,寬以待人」是為人處世的態度和智慧,也是一種高尚的道德品質。今日香港,禮崩樂壞,期望特首林鄭月娥為首的管治團隊具有高尚德行情操,如同椽木求魚,但未能做到「嚴以律己,寬以待人」,至少也不應該完全相反,「嚴以律人,寬以待己」。
入境處處長區嘉宏、海關關長鄧以海、副保安局局長區志光日前被揭發出席國企豪華款待,疑團未解。林鄭今早見記者時再回應事件,未詳細交代細節、解答具體問題,但表示無問題,無須進一步調查,更坦言認識3人已久,相信他們為人,有寬待、「放生」自己同事之嫌。
相反地,儘管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已就日前發表的悼念梁健輝聲明道歉及收回,她贊同警方及校方調查。林鄭說3位高官已致歉,那麼評議會亦已道歉,成員亦承擔責任請辭,放過高官「自己友」,卻視學生為敵人,趕盡殺絕,赤裸裸的雙重標準,她不感到羞恥嗎?
入境處和海關工作極度重要及敏感,保安局屬政策局,工作包括監管紀律部門,3人接受內地富豪豪華款待,公眾聯想到可能涉及的觀感、利益、潛在和延後利益疑問,完全合情合理,林鄭自己也懂得說「要比白更白」,極少出席類似活動。
3人接受款待,情節嚴重,她今日再解釋時,強調事件顯示政府執法公正,3人同樣被發違反限聚令告票,將事件簡單化為違反限聚令,及與違例泊車罰「牛肉乾」混為一談,侮辱港人智慧,迴避比罰款5000元嚴重的利益問題、破壞公眾對執法部門信任問題,立下極壞榜樣,如何令不少循規蹈距的公務員信服?
傳媒取得《香港海關永久訓令》及《入境事務隊常規命令》內部文件,提及如懷疑提供款待的人,藉提供款待令自己有回饋責任,入境及海關人員不應接受有關款待。海關訓令亦稱,海關人員不應與不良分子交往或到訪聲名狼藉或名聲不好的場所。林鄭與政務司司長李家超等認為3人接受款待應告一段落,是否認同宴請活動符合兩份內部規定?將來其他部門官員被邀,是否也可出席,不用申報?名貴鮑魚奉上,也應繼續吃,「汁都撈埋、食得唔好嘥?」
高官飯聚涉及誠信、潛在利益問題,林鄭說無須進一步調查;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就梁健輝聲明涉及道德爭議、措辭是否恰當, 港大可自行決定如何跟進,校委會主席李國章報警,犧牲大學自主,林鄭認同由執法機關跟進,口說不會介入干預事件,又譴責評議會聲明,「令人非常髮指」。
3名「自己友」個案未經詳細調查,林鄭指個案只屬疏忽,先裁決無須查;港大學生會評議會聲明具體是否違法、違反甚麼法律仍待調查,林鄭便先下判斷,虛偽得令人髮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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