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等四個部門周五聯合警示指香港營商風險在國安法下營商風險增加,包括法律風險、電子監控及因遵從美國制裁遭報復等。美……

美國國務院等四個部門周五聯合警示指香港營商風險在國安法下營商風險增加,包括法律風險、電子監控及因遵從美國制裁遭報復等。美國財政部同日更新制裁名單,新增制裁7名香港中聯辦副主任,令累積因為香港事態被制裁的中港官員增加至42名。

美國國務卿布林肯發聲明,形容國安法一年間破壞香港民主制度、持續對傳媒發動政治鬥爭,批評北京破壞香港高度自治50年不變的承諾。他形容,透過新一輪制裁及警示在港的商業風險,表明「美國堅決與港人站在一起」(resolutely stands with Hong Kongers)。

美國政府四個部門提醒香港營商風險增加。

不過,香港美國商會並無配合美國官方旋律,只在聲明中泛泛而談說留意到「日益增加複雜的地緣政治環境及風險」,並會協助會員渡過挑戰及吸納商機,香港仍然是東西方商貿財經交匯處。美商會又強調,於此同時更要代表美國商界與公私營持份者建設日後香港,故美商會在中環購置了新會址促進對話及交流。

在北京,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重申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反對美方干涉香港事務的決心堅定不移,敦促美國停止以任何方式干預香港事務,並視乎美方措施作出「堅決有力回應」。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出席港澳研究會研討會時也表示,美國和歐洲議會制裁毫無意義,只會激起中國國民的憤怒,及敲響外國代理人在港的喪鐘。

美國國務院、財政部、商務部及國土安全部美國時間周五聯合發表警示,表示中國及香港特區政府在香港採取種種行動,包括訂立國安法,可以影響在港營運的美國公司、個人、學術機構、服務提供者及投資者等。

美國國務院同日將中聯辦陳東、楊建平、仇鴻、盧新寧、譚鐵牛、何靖、尹宗華、王松苗7名副主任列入制裁名單。

翻查資料,在美國前任總統特朗普去年8月制裁特首林鄭月娥等多名官員以來,美國政府因香港局勢共制裁42名中港官員。三司中,目前只有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未被制裁。

美國國務卿布林肯批評北京打壓港人民主訴求。

美方今次將香港營商風險分為四部分:國安法實施帶來的營商風險、私隱、透明度和接觸關鍵資訊,以及處理被美方制裁的香港或中國機構。

警示中形容,國安法生效以來,有人因出版報紙、參加民主程序及表達對政府或中共意見、及出席公眾集會者而被捕,而國安法下公司亦可因違反國安法被罰款或暫停營業甚至取消資格。美方又形容,中方及香港當局將上述部分行為及與外交官會面等,視為國家安全事務,而目前的檢控行動,未必全部反映當局以「國家安全」託辭懲罰異見的程度。

美方又列舉,香港當局在國安法下,可在特首批准下截停、電子監控,同時香港當局日益對言論自由、尤其是新聞自由施加壓力,包括考慮反假新聞法、電影審查,而《蘋果日報》在缺乏資金下停運。

在執行制裁部分,美方說強烈鼓勵受制美國法律的機構或在美國營運的機構以風險為本角度執行制裁,提醒不執行美國制裁可能在美國法律下導致民事及刑事懲罰。

美國累計制裁中港官員:

第一批(2020年8月)11人

特首 林鄭月娥
特首辦主任兼國安委秘書長 陳國基
律政司司長 鄭若驊
保安局局長 李家超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曾國衞
警務處處長 鄧炳強
警務處前處長 盧偉聰
中聯辦主任 駱惠寧
港澳辦主任 夏寶龍
港澳辦副主任 張曉明
國安公署署長 鄭雁雄

第二批(2020年11月)4人

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 劉賜蕙
警務處國安處高級警司 李桂華
國安公署副署長 李江舟
港澳辦副主任 鄧中華

第三批(2020年12月7日)14人

14名全國人大常委副委員長蔡達峰、曹建明、陳竺、白瑪赤林、丁仲禮、郝明金、艾力更·依明巴海、吉炳軒、沈躍躍、萬鄂湘、王晨、王東明、武維華、張春賢

第四批(2021年1月15日)6

全國人大常委 譚耀宗
警務處國安處處長 蔡展鵬
警務處助理處長(國家安全) 簡啟恩
警務處助理處長(國家安全) 江學禮
國安公署副署長 孫青野
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統戰部長 尤權

第五批(2021年7月16日)8

中聯辦副主任陳東、楊建平、仇鴻、盧新寧、譚鐵牛、何靖、尹宗華、王松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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