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六四維園集會案,26名民主派人士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其中12人今午(23日)在區域法院提堂,支聯會前副……

去年六四維園集會案,26名民主派人士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其中12人今午(23日)在區域法院提堂,支聯會前副主席何俊仁、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等10人擬認罪,與早前已表達擬認罪的楊森及何秀蘭,一同押後至9月9日正式答辯及求情。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支聯會前常委梁耀忠擬不認罪,與其他不認罪被告一律於11月1日開審,預計審訊10日。

支聯會前常委梁耀忠。周滿鏗攝

26名被告中,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及梁凱晴早前承認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被判囚4至10 個月;張崑陽及羅冠聰早前已離港,法庭批出拘捕令。

其餘20人中,其中12人包括何秀蘭、楊森、何俊仁、陳皓桓、尹兆堅、張文光、郭永健、趙恩來、麥海華、梁國華、梁國雄及朱凱廸擬認罪,將於9月9日在區域法院正式聽取答辯和求情。另8人包括黎智英、梁耀忠、李卓人、蔡耀昌、梁錦威、鄒幸彤、胡志偉及何桂藍擬不認罪,案件將於11月1日開審,預計審訊10日。

眾新聞製圖

控罪詳情

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秘書蔡耀昌、常委張文光、麥海華、尹兆堅、趙恩來、梁耀忠、梁錦威、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工黨主席郭永健,及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共13人,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控罪指,他們於2020年6月4日,在維多利亞公園噴水池外,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李卓人另被控一項舉行一個未經批准集結罪。

支聯會前常委張文光。周滿鏗攝
支聯會前常委趙恩來(右)。周滿鏗攝
工黨主席郭永健。周滿鏗攝

上述13人(除黎智英外)連同13名民主派人士,即梁國雄、何秀蘭、梁國華、胡志偉、朱凱廸、黃之鋒、羅冠聰、岑敖暉、袁嘉蔚、梁凱晴、何桂藍、楊森,共24人被控「明知而參與一個未經批准集結罪」。控罪指,他們於 2020 年 6 月 4 日,在香港維多利亞公園,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明知而參與一個在《公安條例》下屬未經批准集結的公眾集會。其中,羅冠聰及張崑陽缺席,早前已遭法庭發出拘捕令。

【案件編號:DCCC857-89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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