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日承認犯下不可原諒為大錯,今日反咬其他人,甚至要求他們向警隊道歉,反映林鄭完全無意修補撕裂,反而繼續在傷口灑鹽,加深不……

楊健興【香港這一天】結集

前年7.21元朗襲擊案件昨於區域法院判刑。法官葉佐文判刑時指斥,當日白衣人「自行執法」,「將警察淪為配角」,「無的放矢的集體私刑引起市民極大恐慌」。警隊工作是執行法紀、防止罪惡、保護市民。法官指出「警察淪為配角」的客觀事實,原因警方應有個說法,警方無法、不願解答,或未能清楚解釋,特首林鄭月娥是特區之首,有責任要求警方向公眾交代清楚,假如警方拒絕,她亦有權有責進行獨立調查。

7.21事件至今發生兩年,法官判詞指白衣人「將警察淪為配角」,成為白紙黑字紀錄,警方和政府無意澄清,無辜受傷的途人及身同感受的市民感到不公義,對警隊不滿、憎恨,是人之常情。

林鄭今早出席港台電台英文節目Backchat,為警隊呼冤,她說自2019年起香港有不少人反對警隊,但監警會的報告及各種事實證明,同情暴徒、與警方對立的人,都欠警隊一個道歉。她說警方由反修例運動開始,作為一個紀律部隊,都是受到不公平的對待。

她至今不認為推動修例是錯誤決定,只是解說工作有不足;節目主持人引述傳媒報道,指她曾在閉門會議時承認修例帶來巨大破壞,作為特首,是不可原諒的(unforgivable),她沒有否認說過這番話,但怪責媒體不應該報道,指事件反映傳媒的誠信和道德問題,甚至說要立法禁止。

事無不可對人言,假如林鄭認為自己所作所為對得住自己、港人,為何有些關於修例說話只能閉門講,不能公開?對自己說過的話不想負責,才是誠信和道德問題。公眾有權知道特首對反修例帶來的後果的看法,傳媒有責任公開,林鄭反過來指責傳媒,完全顛倒是非。

林鄭在節目中否認反修例運動是政治問題,強調是治安問題,無論是她在閉門會議上的承認,或公開說的PR、公關解說問題,廣義都是政治、與她有關,將運動定性為治安問題,是倒果為因,推卸責任。

反修例運動兩年來,成千上萬人被捕,當中不少已被檢控、定罪及服刑,被裁定違法人士已承擔法律後果,但犯上錯誤的官員和警員,包括林鄭,犯錯造成嚴重後果,須承擔責任的完全不成比例,林鄭對自己犯下的錯誤,做法是「原諒和忘記」,forgive and forget,是誠信和道德問題。

警方反覆強調自己是反修例期間的假新聞、虛假訊息的最大受害者,被指「淪為配角」,為何沒回應?林鄭公開呼籲「同情暴徒、與警方對立的人」向警隊道歉,但又拒絕進行一個獨立、 具公信力的調查,原因越來越清楚,正如林鄭對傳媒公開她講過的說話反臉,她和警隊都不希望公開所有事實,不想揭開7.21事件中,「警察淪為配角」的真相。

當日承認犯下不可原諒為大錯,今日反咬其他人,甚至要求他們向警隊道歉,反映林鄭完全無意修補撕裂,反而繼續在傷口灑鹽,加深不少市民對她和警隊的憎恨,自己不承認,惟有找代罪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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