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鑼灣刺警案 記者助查遭警國安處搜屋兼扣留旅遊證件
今年七一在銅鑼灣發生的刺警案,警方於案發後接觸多名在現場疑拍攝到相關情況的記者,其中一名拍攝到事發一刻的網媒記者,於案發翌日在香港記者協會安排的律師陪同下,到灣仔警察總部協助調查後,至昨晚(26日)深夜11時,有警方人員到該記者的臨時住處,要求其到警署錄取口供,隨後更到事主的原住所蒐證,警方國安處更行使權力,扣留事主的旅遊證件。記協接獲求助後已到警署了解情況。
據記協的聲明稱,該記者於案發翌日錄取口供時,負責調查案件的為商業罪案調查科警員,並錄取了一份口供,警方當時承諾,日後如有需要聯絡事主,會透過律師聯絡,亦會知會記協。當時警方亦表明,該名記者的身份是「協助調查」。惟至昨晚(26日)深夜11時,記協接獲消息,警方國安處人員在沒有透過律師協助下,到該記者的臨時住處,要求其到警署錄取口供。事主其後亦在國安處人員陪同下致電律師,表示無須律師陪同。在落口供期間,只有一名友人陪伴。事主之後再被帶返其原本住所蒐證。
記協亦指,警方亦沒有如先前承諾,主動通知記協。記協在得悉事件後,已即時向警方表達不滿,在多番斡旋後,記協的代表律師,至今日(27日)凌晨一時,才獲准於柴灣警署陪同事主錄口供。
據記協了解,該記者的身分為「協助調查」,卻已被錄取警戒口供,並被扣留旅遊證件。據悉,是警方國安處行使權力,扣留事主的旅遊證件。
記協對事件表示極度關注,並強調一名記者在直播期間拍攝到疑似罪案的發生,只不過是履行新聞工作者的本份,而事主亦已盡市民責任,協助警方調查,只應當受到認可,絕不應蒙此對待。記協並促請警方立即交代,事主是否屬「協助調查」,若是,為何會被搜屋及扣留旅遊證件。
此外,記協亦質疑,任何人士若將來有可能擔當證人,均有被沒收旅遊證件的風險。
記協強調,此事件已等同威脅全港的新聞工作者,若記錄事件亦會令自己蒙上嫌疑,記者如何能繼續安心工作?記協重申,警方國安處現時的行動,是切切實實地與官員曾多次表示,「《國安法》只影響『一小撮人』」唱反調,因為全港的新聞工作者,都已受到「影響」,甚至是「威脅」,促請警方立即回應事件。
觀看原文: 按此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