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午案宣判】孫大午全部罪成重判18年 最後陳詞︰只有民企做大才危險?
連續開庭兩星期的大午集團案,河北高碑店市人民法院今日(28日)下午宣判,涉及8罪的創辦人孫大午全部罪成,判刑18年,他的兩個弟弟孫德華及孫志華分別被判12年及9年。在判刑前,孫大午今早在庭上做最後陳詞,感恩受惠國家改革開放,在國家及政府支持下大午集團取到很好成就,但作為一間營運38年的企業,法庭的指控是微不足道的事情。他又提到經營民企理想,反問「民企做大了是危險?難道國企做大就不危險?」,說希望大午集團的實踐能讓國家主席習近平知道,社會主義是走得通,是能夠經得起所有人以及歷史檢驗。
孫大午被控的8罪包括尋釁滋事 、妨害公務、聚眾衝擊國家機關、破壞生產經營、強迫交易、非法採礦、非法佔用農用地以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全部罪成合共判處有期徒刑18年,罰款311萬元。
刑期第二重的分別是集團監事長孫大午的二弟孫德華、集團董事長孫大午的長子孫萌,同樣被判12年。
至於孫大午三弟孫志華被判9年,孫大午次子孫福碩被判1年半,其他15名高層及員工分別被判一年至4年半,6人獲緩刑。大午集團被罰3000多萬元,退還非法集資10.37億元。
孫大午的家屬指判刑太重會提出上訴:「我們會上訴,太重了,先上訴再說,我們不預算成功與否,我們沒有一個律師是讚成他(檢察院)的指控,每天都給他駁斥回去,他(法院)沒有採納。」
孫大午的兩個媳婦張媛、馬曉晨以及侄女劉艷霞同日取保候審,孫大午的太太劉會茹早前取保候審被拒。
孫大午陳詞:指控是微不足道的事情
在判刑前,孫大午今早在庭上做最後陳詞,說大午由飼養1000隻雞發展成排在國家前列的農企,感恩受惠國家改革開放,在國家及政府支持下大午集團取到很好成就,大午作為一間營運38年的企業,法庭的指控是微不足道的事情。
他提到辦民企的理想是共同富裕,不搞股份制,就是不想好像其他公司以有限資金賺取無限社會利潤。集團高層由一千多名員工選舉產生,只要有能力,在集團做滿一年就有被選舉權,管理制度是分權,確權以及限權,權力自下而上,所以集團很多項目自己都不知道。集團不是搞烏托邦而是桃花源,分別是待遇有差別的平均富裕,中高層收入最多不可以高於工人的十倍,如果高層想收入多一些,就要提高工人的待遇。
只有民企做大了是危險?
孫大午認為國企管理體制不及民企的效率高,反問「民企做大了是危險?難道國企做大就不危險?」,說希望大午集團的實踐能讓國家主席習近平知道,社會主義是走得通,是能夠經得起所有人以及歷史檢驗,亦希望給大午集團機會,由他來認罪認錯,給社會一個交代。
經歷了9個月羈押,他想跟在場的一眾高層員工講他們沒有錯,就算有錯都是他自己的錯,不怕法庭怎樣判他,只是要求法庭判高層無罪釋放。
他說自己一生有三件事情要完成,除了現在有基礎的大午城外,還有只是完成一半的大午企業制度探索,以及由政府資助的考古工作,67歲的他自己可能沒有機會了,但都不考慮這些了,仍然希望法院給員工機會,等他們不要帶著怨氣離開這個地方。
大午案的律師團隊在宣判後發表聲明,連續14日的庭審由孫大午等人被非法監視居住,至開庭後大部分時間,超過12小時的高強度疲勞審判,無不顯示這不是一個正常的法律審判,他們對法院無視大部分律師無罪辯護意見,認定全部指控有罪,感到十分失望及遺憾,會繼續協助當事人上訴。
大午集團自去年8月與國營農場就土地糾紛,與公安發生衝突後,孫大午及其他被告去年11月11日凌晨被帶走,目前集團由政府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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