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起訴港大法律學院前副教授戴耀廷等3人,被指涉嫌於2016年立法會選舉中非法招致選舉開支,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

廉政公署起訴港大法律學院前副教授戴耀廷等3人,被指涉嫌於2016年立法會選舉中非法招致選舉開支,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將案件押後至8月19日下午2時半,移交區院再訊。

葉劍青獲准保釋步離法庭。 鄭啟智攝
石守正獲准以現金1萬元保釋。 鄭啟智攝

三名被告依次為戴耀廷(退休、57歲)、葉劍青(董事、55歲)、石守正(董事、50歲)。控方不反對3名被告保釋,羅官批准3人以現金1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和接觸控方證人。惟戴耀廷目前另因佔中案正在服刑,因此需繼續還柙。

今早有逾40人到庭旁聽,戴耀廷上庭時明顯消瘦不少,但神情輕鬆。離庭前旁聽公眾高呼「戴教授,頂住啊!」「撐住啊!」,戴耀廷則揮手回應。

3人被控在選舉中作出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為,即並非身為候選人或選舉開支代理人,涉嫌在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透過「雞蛋同盟有限公司」在2份報章刊登6個廣告,招致選舉開支逾25.3萬元。本案共涉及4項控罪,分別指3人分別於2016年8月9日在《蘋果日報》刊登廣告,涉款25000元;於2016年8月9 日在《明報》刊登廣告,涉款29040元;於2016年9月2日和4日在《明報》刊登廣告,涉款104500元;於2016年9月2日和4日在《蘋果日報》刊登廣告,涉款9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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