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在盤問時,多次質疑周呈琛在庭上作供的內容,與他在記事冊的記錄和案發翌日錄取的口供有分別。……

前年12月28日有市民發起上水「和你shop」,案發時16歲的少年陳鎮顯被指企圖搶奪防暴警的雷明登長槍,被控暴動、襲警等5項控罪,案件今日(3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控方今日傳召案發當日追截被告並受傷的警員周呈琛和X作供,辯方在盤問時,多次質疑周呈琛在庭上作供的內容,與他在記事冊的記錄和案發翌日錄取的口供有分別,周解釋之前「寫得唔夠仔細」。辯方尚未開始盤問被搶槍的警員X,案件明日繼續。

當日追截被告並受傷的警員周呈琛。

作供警認在圍毆人群不見被告

控方今早先傳召案發時駐守新界北機動部隊X連第2小隊的警員周呈琛作供。周在代表控方的外聘大律師馬藻玉盤問下表示,案發當日知悉上水廣場外行人天橋有途人被圍毆,隨即前往事發地點。周呈琛供稱他在行人天橋上尾隨警員X,見到他追截一名身穿黑色外套的男子,於是跟隨他上前追捕,並作供指,他在行人天橋上只看到一群「人堆」,未有留意到被告,直至警員X開始追捕時才第一眼見到被告。

周呈琛表示,被告在上水廣場門外反抗警員X,他見狀便上前警告「警察,咪走,否則使用胡椒噴劑」,之後發射了一下胡椒噴劑,並用右手搭著被告的膊頭嘗試截停他。惟被告用雙手推開他,令他退後一米,胸口感到疼痛。警員X亦曾上前截停,同樣被推開。

周呈琛續供稱,看到被告跑入上水廣場後,脫下身上的黑色外套,然後「捐入」珠寶店「Swarovski」。他與警員X上前截停被告,期間聽到警員X高呼「搶槍」,並看到被告的手拿著槍柄。他認為情況危急,嘗試制服被告,但被告激烈反抗,並將他推向櫃檯。周呈琛指他當時已追捕一段距離,形容自己「氣喘、無力」,唯有等待支援。

呈堂片未能捕捉襲警一刻

辯方盤問主要圍繞周呈琛在上水廣場外行人天橋追截被告的情況。代表辯方的大律師梁寶琳指出,從控方呈堂影片可見,周與警員X在「Dior」門外截停被告,然後周使用胡椒噴劑噴向被告,當時兩人之間有距離。周呈琛同意在呈堂影片中看不見被告曾用雙手推開他。

梁寶琳指出,事實上被告不曾推開他,周呈琛不同意,並反駁指他曾在到達「Dior」門前使用胡椒噴劑,故他被襲擊的過程在到達「Dior」前已發生,而呈堂片段未能捕捉相關情況,以及他前後使用胡椒噴劑兩次。 梁寶琳質疑,到達「Dior」之前周呈琛仍在追截被告,雙方有距離,問道:「咁被告就無機會掂到你啦?」周回應稱不同意。 

警員周呈琛指控方呈堂片段未能捕捉被告襲警一刻。香港01直播截圖

辯方續質疑,周呈琛在案發後約1小時在記事冊作記錄,並在案發翌日錄取口供,但兩項記錄均提到當時只曾使用胡椒噴劑一次。法官姚勳智亦主動問道,為何周呈琛在庭上表示曾使用兩次,周解釋在記事冊和錄口供時「寫得唔夠仔細」。辯方在庭上讀出周呈琛記事冊的內容,並形容記錄仔細,周卻表示同意。辯方又指出,周呈琛在記事冊記錄時「記憶猶新」,周亦同意。辯方隨後指出,從周呈琛開始追捕被告,直至他在「Dior」門外截停被告,僅僅相隔10秒,問他是否在10秒間施放兩次胡椒噴劑,周呈琛表示同意。

辯方在盤問時亦有問到周呈琛與警員X在上水廣場內制服被告的情況,周同意被告與警員糾纏時,其身體一直未有企直。梁寶琳又指出,周呈琛在案發翌日錄取的口供中,未有提到他看見被告的手拿著槍柄,質疑他是否事後看過案發影片才有這個講法,周呈琛不同意。

辯方大律師梁寶琳。資料圖片

警員X:被告持傘故認為與圍毆有關

控方下午傳召當日被搶槍的警員X作供,他供稱案發當日,接報上水廣場外的行人天橋有市民被圍毆,到場後看見大批示威者聚集,當中部分人打開雨傘,於是他跑向人群。其間留意到一名身穿黑色外套、藍色牛仔褲、紅白色波鞋,頭上戴著黑色面巾的男子,即案中被告。由於當時見男子打開一把啡色雨傘,認為他與圍毆事件有關,遂打算截停他進行調查。

警員X上前追截期間,不斷警告被告,惟未被理會。X走到「Dior」店外,用左手搭著被告右肩,對方卻不斷掙扎,X便說:「唔好再郁,否則使用警棍」,此時警員周呈琛到場協助。由於他們未能制服被告,X便用警棍打向他右前臂兩下,周則向男子施放胡椒噴劑。X形容被告之後「好似失控咁」推開周呈琛,X便警告:「唔好再走,我而家拉你襲警。」男子隨即用手推向X的左邊胸口,X向後退了一步,被告趁機跑進上水廣場。X在控方播放呈堂片段後,指出片段拍攝到上述過程。

警員X續供稱,男子跑入商場後爬入珠寶店「Swarovski」,他在出口兜截,迎面見到被告後便試圖截停他。雙方糾纏期間,X覺得佩槍被人捉住,望向下方便見到被告用左手反手拿著槍柄,不斷拉扯,他遂高呼:「鬆手,你搶槍。」但被告沒有放手,用左手食指連續拉下扳機三下,X用警棍擊打被告左手三下後他才鬆手。 

被告涉嫌在上水廣場內搶奪防暴警察的雷明登長槍。資料圖片

控方今日完成主問警員X,辯方將於明日開始盤問,案件明早續審。被告陳鎮顯(18歲)早前承認兩項拒捕罪,但否認暴動、企圖無牌管有槍械和襲警共三項控罪。案情指2019年12月28日,被告涉嫌在上水廣場外天橋有份圍毆市民李酉華,之後推開兩名追捕他的警員,致二人胸壁挫傷。被告跑入上水廣場,不斷掙扎反抗,期間涉嫌試圖搶奪警員X佩備的防暴雷明登長槍,並連續扣下扳機三下。

【案件編號:DCCC 63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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