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願具名的港大評議會成員向眾新聞表示,對於決定十分突然和詫異,認為是「未審先判」。……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早前通過感激刺警後自殺的梁健輝議案,事後引來大學校方和保安局的強烈譴責,港大中央幹事會成員於一日後隨即撤回決議和公開致歉,並宣佈即日請辭,及後國安處到港大搜證。校方繼而發聲明宣佈不再承認港大學生會的地位,又要求學生會遷離學生會綜合大樓。港大校委會主席李國章接受傳媒訪問時更提到,校方會檢視應否開除涉事學生的學籍。事件仍未平息,港大校委會今日(4日)發聲明稱,所有參與港大學生會評議會7月7日會議的學生,均被禁止進入校園範圍及使用大學設施和服務,直至另行通知為止。

有不願具名的港大評議會成員向眾新聞表示,對於校委會有關決定感到十分突然和詫異,認為是「未審先判」,被禁止進入校園範圍及使用大學設施和服務,與停學無異,並表示「我好無奈,作為普通學生控制唔到」、「我哋改變唔到任何嘢」。  

警方國安處搜查港大學生會後,校方發聲明宣佈不再承認學生會地位,又要求該會遷離學生會綜合大樓。資料圖片

港大校委會聲明提到,於7月27日的會議上,已委任專責小組研究港大學生會評議會事件對大學的影響及相關風險管控措施。校務委員會周三(4日)再召開特別會議,討論並接納專責小組的報告和建議。

當中提到專責小組考慮到評議會通過的決議,其行為有可能觸犯法律並正受警方調查;而容許涉事的評議會成員繼續在校園內活動,對大學構成嚴重法律風險,亦對校內人員甚至大學的聲譽產生不良影響,基於事態嚴重,必須即時採取風險管理措施。

校委會的聲明表示,「決定所有參與港大學生會評議會7月7日會議的學生,均被禁止進入校園範圍及使用大學設施和服務,直至另行通告為止。」校委會要求校方管理層制訂執行方案,跟進事件發展,對措施作適時修訂,並向校委會匯報。

校方如何介定參與 從何取得出席紀錄

有不願具名的港大評議會成員接受眾新聞訪問時表示,他到目前為止,僅從校方聲明得知最新決定,未有收到校委會正式通知。但他相信自己風險較高,並解釋,因現階段未知校方如何知悉當日所有參與港大學生會評議會7月7日會議的學生名單,「點樣叫參與?究竟嗰晚出現過現場,定係Telegram/Signal講過一句,定係有投票先叫參與呢?」至於校方有否掌握當日會議的出席紀錄,他表示不清楚。

校委會決定禁止相關學生進入校園範圍及使用大學設施和服務,該名評議會成員認為,有關決定實際上是變相停學,因為新學年港大或會恢復實體課,即使以網課形式,學生亦需要登入學校系統。他又認為,校方今次的決定十分突然和詫異,甚至是「未審先判」,因過往或需要待紀律聆訊等有結果後再作處分。他直言一旦被「停學」,對學業將會有很大影響,「我好無奈,普通學生控制唔到,校委會又唔會知會我哋,同我哋傾呢啲嘢,我哋改變唔到任何嘢。」

與動議無關學生或受牽連

評議會由評議會主席、學生會幹事、舍堂學生會代表、院會代表、普選評議員、學苑總編輯及校園電視主席等多人組成。該成員表示,事件有機會牽涉到與當日動議無關的同學。

另外,據多於一個消息指,根據港大校方獲得的外間法律意見提及,如果學生被指違反國安法第27條,港大有機會被視為違反國安法第26條,故考慮大學安全下得出決定。根據條文,向恐怖組織或恐怖活動提供「支持、協助、便利」,均有可能被視為違反國安法第26條。

據悉,港大校委會未暫停涉事學生學籍,至於能否透過網上上課等問題,則留待港大管理層決定。會上亦未討論到是否展開紀律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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