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47人案】鄒家成獲保釋 官指需完成護理學位 信納沒直接呼籲制裁
民主派初選47人案,被告之一鄒家成6月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批,為案中首名還柙後成功向高院申請保釋的被告。國安法指定法官、高院法官杜麗冰今(12日)頒下決定理由,指鄒家成需要於7年內完成護理學位,並信納他在國安法實施後的言論,沒有直接呼籲外國制裁香港,因此批准他保釋。
決定理由指,代表鄒家成的大律師張耀良向法庭陳詞,提及鄒家成在家暴環境中成長。在鄒的求學時期,父親長期向母親施暴,直至父親患病變得身體虛弱才停止,他其後亦因病離世。張耀良表示,鄒家成在照顧父親時,建立想當護士的志向,並用功讀書,最終成功入讀公開大學護理系。他續指鄒家成需要在7年內修畢護理學位,而他之前已修讀5年,如果不獲准保釋,將無法完成學位。
張耀良又指,鄒家成沒有主張港獨,而是真誠地主張香港應被視為少數民族,此主張並不違反國安法。張耀良表示,鄒家成沒有政治聯繫,基於他的背景,如獲保釋將不會繼續從事危害國安的行為。
代表律政司的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羅天瑋則表示,鄒家成的立場堅定,在初選前夕發起「墨落無悔」聯署,初選後於12港人事件中批評中央政府設局陷害,認為如他獲准保釋,將有實則且重大的風險危害國家安全。
高院法官、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在決定理由中表示,法庭從鄒家成一方呈堂的大量信件中,知悉他因為父親患病而產生對護理學的熱情,並向自己承諾會成為一名護士,幫助社會中有需要的病人。
杜官又接納在眾多呈堂影片中,鄒家成並沒有直接呼籲外國制裁中央或特區政府。杜官指出,雖然鄒家成曾在初選前於Facebook指外國制裁為「第一炮」,但認為此說法既可以是呼籲或支持制裁,亦可以是單純評論。
杜官最終信納鄒家成獲准保釋後,將不會繼續違犯國安法,因此批准其保釋申請。杜官在判決理由中特別指出,在保釋申請中,申請人的利益比代表律師抱持的政治立場更重要,強調在申請中加上任何政治考慮,對申請人從來都沒有幫助。
民主派初選案47名被告中,至今僅13人獲准保釋,包括鄭達鴻、楊雪盈、劉偉聰、呂智恆、林景楠、彭卓棋、何啟明、黃碧雲、施德來、柯耀林、李予信、鄒家成、余慧明。其中鄒家成和余慧明被總裁判官蘇惠德拒絕保釋後,向高院申請保釋獲批。
【案件編號:HCCP 29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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