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涉違國安法】張劍虹、羅偉光今提堂 押後至9.30再訊 羅再申保釋被拒
總裁判官蘇惠德批准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9月30日再訊。……
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及前《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AD Internet Limited)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今(1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批准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9月30日再訊。
控方今由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代表,他向法庭申請將案件押後至9月30日再訊。控方指,林文宗、陳沛敏等4名前《蘋果》高層涉違國安法的案件(案件編號:WKCC 2879/2021)亦於當日提訊,指兩案控罪和案情相同,可方便法庭處理。控方亦表示,暫時未計劃申請將兩案合併。辯方不反對案件押後,蘇官批准控方有關申請。
張劍虹今日沒有保釋申請,其代表律師透露,張正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羅偉光今日由大律師李澍桓代表申請保釋,惟蘇官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拒絕其保釋申請。二人需繼續還柙。
張劍虹今穿上黑色西裝出庭,羅偉光則穿上黑色風褸,張出庭時向旁聽席揮手,羅則舉起「ok」手勢。散庭時,旁聽人士高呼「加油!」、「撐住啊!」。
各被告依次為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張劍虹(59歲)、羅偉光(47歲),被控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控罪指,3間公司和張劍虹、羅偉光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4月3日期間,於香港與黎智英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其他敵對行動。
【案件編號:WKCC 237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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