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性侵案】公安通報曝新疑點 指「沒證據證明強姦」 稱事主聯絡疑犯告知房間號碼
山東濟南公安上周六通報阿里巴巴女員工性侵案最新調查進展,女員工指控出差期間在與濟南華聯客戶的飯局中,被灌酒以致不省人事,之後先被男客戶性侵,被送回酒店後又再被男上司性侵。不過,公安通報就指沒有證據證明發生過強姦,被捕的上司及客戶是涉嫌強制猥褻罪。
通報又透露更多事發經過,包括上司如何四次進入事主房間?通報指第一次是事主被上司及另一名女客戶送回酒店後,上司拿著事主的身份證及房卡去服務台確認房間號碼,2人再送事主回房。
第二次是上司及女客戶離開後,上司收到同事電話,指事主醉後多次致電同事,希望上司看一下她。於是仍然拿著事主身份證的上司,經服務台致電給事主,得到事主同意後辦了房卡。上司進房間後停留20分鐘,除了對事主強制猥褻,更在網上買避孕套,但根據公安說法即使避孕套下單後半小時就送到,上司是翌日早上10時才到酒店服務台取貨並丟棄。
而上司第三次進房,是因為他當晚想離開時再接到另一個同事電話,再叫上司看看事主,結果上司再回去房間,今次停留約8分鐘。最後一次就是上司遺漏雨傘回頭拿,停留約2分鐘。
通報更進一步指濟南華聯男客戶不止在飯局期間猥褻,更在翌日上酒店再次猥褻。通報指,第二天早上事主與客戶聯絡,將房間號碼告訴對方。客戶於是從家中攜帶一盒未開封的避孕套,敲門進入事主房間再強制猥褻,逗留約1.5小時後離開,並帶走事主一條內褲,未開封的避孕套就留在房內。
公安又指事件中沒有發現事主被迫出差及被強迫飲酒,目前正在進一步偵查案件,而這兩點與事主事後寫的八千字控訴書中說法不同。事實上通報引起坊間不少質疑。除了為什麼事主第二日會讓男客戶進入房間,公安又如何判斷是強制猥褻?更包括控訴書指是上司偷偷辦理房卡,但通報就指涉事的亞朵酒店,是得到醉酒的事主同意才辦房卡,令人質疑真相到底是甚麼?酒店又有沒有把關責任?
更值得關注是,通報指無論是上司或客戶,避孕套都沒有拆封,對於是否犯下強姦罪、定罪就相當難。因為即使證實發生了性行為,還要證明事發時事主是違反意願,如果像今次事主般醉酒就很難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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