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1日,警方在港鐵太古站的示威活動中拘捕多人,其中8男2女被控涉嫌非法集結、管有攻擊性武器、無牌管有無線電……
警方前年在港鐵太古站示威活動中拘捕多人,其中8男2女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實習記者郭文傑攝

2019年8月11日,警方在港鐵太古站的示威活動中拘捕多人,其中8男2女被控涉嫌非法集結、管有攻擊性武器、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無牌管有彈藥及阻差辦公等多項罪名,今午(1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裁判官羅德泉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10月8日再訊,待辯方索取控方文件及給予法庭意見。

各人獲准以現金1500元至6000元保釋,候訊期間不得離開香港,明日下午4時前須向法庭交出旅遊證件,以及居住在報稱地址和每星期到警署報到1次。

10名被告為24歲音響工程人員林韋丞、30歲戲院經理黎卓然、23歲電腦軟件工程師文城康、18歲陳堃榮、28歲工程師謝誠謙、18歲學生陳家俊、21歲學生余巧茵、29歲侍應戴偉軒、28歲銷售員陳朝安、20歲學生陳悅一同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指他們於2019年8月11日,在港鐵太古站C出口參與非法集結。

當中陳朝安、林韋丞、陳堃榮、陳家俊和陳悦5人被控攜有攻擊性武器,其中陳朝安攜有2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1個彈射器及一袋金屬彈丸,其餘4人攜有1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另外,林韋丞、陳家俊亦被控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即一部無線通話機。陳家俊另被控無牌管有彈藥,指他無牌管有兩枚已使用的彈藥。文城康另被控阻差辦公,指他故意在扶手電梯阻撓正在執行職務的警長59103。

案件編號:ESCC177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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