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學生十年苦讀,進入本地最高學府,準備人生新階段,他們犯下錯誤,即時認錯,校方及政府高層不但不寬容,反而以最嚴苛的法例……

楊健興【香港這一天】結集

警方國安處拘捕4名港大學生,涉及早前悼念七一刺警案疑犯,涉嫌宣揚恐怖活動,違反港區《國安法》。上月7日港大學生會評議會緊急會議通過動議,悼念梁健輝,其後道歉及收回,成員請辭。身兼港大校監的特首林鄭月娥表態支持警方跟進,警方出動國安處,引用《國安法》內恐怖活動條文,決意繼續殺雞儆猴,肅殺大學校園內學生活動,恫嚇社會上帶政治性悼念活動,延續恐怖氣氛,令持不同意見噤聲,以達到「從亂入治」。

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形容評議會有關動議相當令人咋舌,是合理化、美化及光榮化恐怖主義及無差別襲擊,更鼓勵他人作出自殺行為,完全不符合一般道德標準,而在通過動議後,用自己的宣傳機器對外發放。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說,宣揚恐怖主義可能會激發其他人參與恐怖活動。

評議會當日動議30人贊成,國安處今日拘捕4名,未知會否有更多拘捕,但明顯是針對領導者。年輕學生十年苦讀,進入本地最高學府,準備人生新階段,他們犯下錯誤,即時認錯,校方及政府高層不但不寬容,反而以最嚴苛的法例懲罰學生,可能就此摧毀年輕學生一生,情何以堪?林鄭和鄧炳強等是否真心相信幾十位學生是恐怖分子,發表聲明是要鼓吹恐怖襲擊?

打壓學生,特區教育往何處走?難道只能往外國跑?年青一代會感到政府放棄他們,他們又怎會對政府和長大的地方抱任何期望和留戀?

執法者應該根據事實,避免主觀評論,更不應「政治化」,李桂華形容評議會聲明「合理化、美化及光榮化」恐怖主義及無差別襲擊,「鼓勵」自殺行為;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形容聲明是宣揚,會激發其他人參與恐怖活動。官員言論有上綱上線之嫌,將一些基本上涉及道德標準、言論爭議,界定為國安法針對的恐怖活動。

香港一直是和平城市,大型暴動亦不多,上一次可算是六七暴動;2019年反修例示威演化成街頭持續暴力衝突,保安官員及警方開始指出社會上出現恐怖活動苗頭,但社會上至今未見具規模恐怖組織,假如有,官員應具體交代。

國安法去年實施,針對顛覆政權、分裂國家、勾結外國勢力、恐怖活動等主要罪行。

唐英傑案涉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法官基於口號可以包含的意思,裁定分裂國家罪成,亦裁定駕駛電單車撞向警員構成恐怖活動罪。裁決將「紅線」 拉得頗闊。

黎智英及《蘋果日報》高層人員案涉及勾結外國勢力,國安法法官將來如何界定甚麼言論、行為屬勾結外國勢力,現階段無從估計,但國安部門似有意對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採取一個廣闊定義,港大學生案將會是一個重要個案,涉及悼念、表達是否可構成宣揚恐怖主義。

一旦將來正式提控而罪成,成為案例,市民悼念、表達意見要提心吊膽,或在黑暗中進行,十分十二分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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