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董栢輝今(18日)在高等法院承認有意圖而傷人罪和傷人罪,企圖謀殺罪則會存檔法庭。……

前年11月區議會選舉前夕,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在屯門設街站拉票期間,遭一名無業男子持刀襲擊,胸口受刀傷,何的保鑣當時亦受傷。男子被控一項企圖謀殺罪(及其交替控罪即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和一項傷人罪,報稱無業的30歲被告董栢輝今(18日)在高等法院承認有意圖而傷人罪和傷人罪,企圖謀殺罪則會存檔法庭。案件押後至9月27日判刑。

前年區選前夕,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在屯門設街站拉票期間,遭一名無業男子持刀襲擊。資料圖片

控方由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周天行和檢控官陳穎琛代表,辯方則由大律師馬維騉代表。承認事實指,案發當日早上8時40分,被告董栢輝走近正在拉票的何君堯,表示是他的支持者,送上一束花並邀請他合照。被告藉詞取出相機,隨即取出一把33厘米長的刀,刺向何的胸部。何君堯的保鑣張英才上前制服被告,被告繼續持刀掙扎,張亦告受傷。何君堯被刺後,胸部有2厘米的撕裂傷口,張英才的左肋骨下有1厘米的撕裂傷口,左前臂有2厘米的擦傷傷口。

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被告案發當日早上手持一束花,步出一間花店。何君堯的義工指,被告在案發前兩天,即11月4日和5日,均在街站附近流連,曾拍攝何的選舉街站,又曾手持花束問義工何君堯會否出現。

被告董栢輝案發後被捕。資料圖片

控方於庭上播放案發片段,可見董栢輝刺傷何君堯後,被其他義工制服在地,高喊:「我個名叫董栢輝,我要殺咗何君堯!」、「100年之後大家會記得我!」他不斷指責何是721事件的主謀,又喊道:「我就無諗住有命走㗎啦,仲唔一刀插死我?」、「唔該搵人繼承我嘅遺志,殺咗佢,保護全香港市民。」、「小心何君堯啊,唔可以俾佢當選議員,呢個人渣唔可以俾佢當選議員。」他曾問道:「何君堯死咗未?」身旁一名男子回應指大家都不會死。 

官批索報告 檢視何心理創傷

控方指由於要為何君堯索取創傷報告(victim impact report),包括檢視其心理創傷情況,申請將案件押後6星期。辯方大律師馬維騉一度反對,指何君堯的傷勢不重,又認為何是知名政治人物,經常受到言語攻擊。法官杜麗冰回應指,心理創傷與身體實際受傷有分別,又認為不能以言語攻擊與案中襲擊相比。杜官最終批准將案件押後至9月27日,預計屆時將會判刑。 

高院法官杜麗冰。資料圖片

被告自案發後已還柙,至今逾21個月。控方庭上透露,被告大學畢業,案發時無業,與父母和妹妹同住。他今日穿上白色有領上衣出庭,狀甚精神,開庭前不時望向旁聽席點頭。聆訊期間,被告亦有專心聆聽,但控方播放案發片段時,他一直低頭,沒有觀看片段。

報稱無業的30歲被告董栢輝,被控於2019年11月6日,在屯門啟豐園與海翠花園之間的行人路,企圖謀殺何君堯,交替控罪為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即於同日同地意圖使何君堯身體受嚴重傷害。他另被控一項傷人罪,於同日同地,非法及惡意傷害張英才。

【案件編號:HCCC 19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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