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0.20九龍遊行集結案 陳皓桓等7人全部認罪
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社民連梁國雄、民主黨何俊仁等7人,被控於前年10月20日的九龍遊行,涉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等三項控罪,案件今日(19日)於區域法院開審,由法官胡雅文審理。開審前,全部人改為承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至於「明知而參與非法集結」則被法庭存檔。
民陣日前宣佈解散。正在服刑中的前召集人陳皓桓上午休庭時向旁聽席大喊:「唔好意思呀,民陣留唔到最後,大家堅持住!」開庭後,法庭書記向被告讀出三項控罪,詢問被告是否明白及承認控罪時。陳皓桓回答時說:「對唔住各位,民陣解散,嚟緊會換個身份,繼續堅持」,亦說:「公民抗命,無畏無懼」、「明白政治迫害可恥」。
梁國雄回答時亦先叫「五一」口號及「公民抗命,無畏無懼」;黃浩銘則回應:「明白呢個係政治檢控,承認公安惡法。」
案件共涉7名被告,包括陳皓桓、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黃浩銘、楊森及吳文遠。除黃浩銘外,其餘6人均因其他案件正服刑中。旁聽席上坐了不少被告的社運圈中人,包括社民連陳寶瑩、曾健成、民主黨單仲楷等。眾人甫步出被告欄,旁聽席即站立高呼他們名字,並叫他們「頂住」、「撐住呀」,眾人亦揮手回應,陳皓桓先向旁聽席鞠躬,梁國雄舉起五一手勢,吳文遠亦頻頻拉下口罩向旁聽親友做口型溝通。
除何俊仁外,眾人被控於前年10月20日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非法集結兩罪。其中四人陳皓桓、梁國雄、何秀蘭和何俊仁,另被控於前年10月19日,在中環終審法院外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全部被告承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至於「明知而參與非法集結」則被法庭存檔。
控方讀出案情,指被告在明知遊行及集會不獲發反對通知書後,仍透過記者會及社交平台專頁呼籲市民參與遊行,當日亦拉橫額帶頭遊行,又提到當天有蒙面黑衣人堵路、破壞銀行、向警署投擲汽油彈等,危害公眾安全。
中午休庭時,旁聽人士湧到被告欄前,向被向揮手並高呼「加油」、「頂住呀」。控方下午將播放當天涉事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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