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家健冤案】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師爺」陳強利需還柙 大律師張曉惠准保釋
馬家健冤案,「師爺」陳強利和大律師張曉惠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今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批准將案件押後至11月29日再訊,期間陳強利需繼續還柙,張曉惠則獲准保釋。
控方今日由高級檢控官潘藹蓮代表,向法庭申請將案件押後14星期,以便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她表示因本案發生的時段長達10個月,亦涉及大量文件如法庭紀錄謄本,需時作詳細調查。控方又透露,不排除有其他人士牽涉在內,亦可能有需要控以更嚴重控罪。辯方並不反對將案件押後。
控方又反對兩名被告保釋,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拒絕陳強利保釋,但批准張曉惠的保釋申請。保釋條件包括保釋金30萬元,需遵守每晚11時至翌晨7時的宵禁令,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和不得離港,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一次,以及居於指定地址。嚴官又批准將案件押後至11月29日再訊。
控方證人暫未知有否律政司人員
控方透露馬家健將會作為控方證人,但暫時不清楚會否有律政司人員成為控方證人。陳強利今日穿上短袖恤衫出庭,庭上表現冷靜,不時望向四周,獲悉不准保釋後反應冷靜。張曉惠則穿上黑色連帽外套出庭,又不時低頭。
報稱退休人士的陳強利(58歲)與大律師張曉惠(33歲),被控串媒妨礙司法公正。控罪指,二人於2017年1月27日至2017年11月21日期間的若干日子,與馬家健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即就荃灣法院2016年第2496號刑事案件,(a)虛假地表示洪智謙沒有要求馬家健接收上述案件的郵包,(b)以及聲稱洪智謙不涉及上述案件。
現年25歲的青年馬家健因企圖販毒被判囚23年,服刑5年後上周上訴得直,當庭無罪釋放。上訴庭法官批評控方放棄追究較重罪責、接收可卡因毒品郵包的人,亦對馬原本的律師團隊提出多項質疑,包括為何聘用案底纍纍的陳強利。
【案件編號:KCCC 237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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