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社民連梁國雄、民主黨何俊仁等7人,被控在2019年10月20日於九龍遊行,涉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社民連梁國雄、民主黨何俊仁等7人,被控在2019年10月20日於九龍遊行,涉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等三項控罪,7人昨日(19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今日求情。受虐印傭Erwiana為社民連梁國雄及吳文遠寫求情信,指二人多年來致力為外傭爭取權益,對社會貢獻巨大;黃浩銘自行求情,指社會問題的癥結不是「犯罪份子」本身,而是「犯罪原因」,對當日的所作所為,「不感羞恥,毫無悔意」。

案件將押後至9月1日判刑。案中6名被告因其他案件正在服刑或還柙中,本來唯一獲保釋的黃浩銘,被法官胡雅文撤銷本案之保釋,連同其餘6人即時還押。

眾新聞製圖

受虐印傭Erwiana為梁國雄吳文遠求情

7年前受虐印傭Erwiana為梁國雄及吳文遠撰寫求情信,信中提到二人多年來致力為外傭爭取權益,畢生為弱勢社群奉獻,提到她在當年受虐案件中,幸得社民連及梁吳二人支持,又指即使有關外傭權益的行動及議題不受傳媒及大眾關注,二人亦義無反顧支持,對社會貢獻巨大無庸置疑,因此希望法庭輕判。

代表陳皓桓及梁國雄的資深大律師潘熙求情時,提到陳皓桓及梁國雄熱心幫助弱勢社群,另外梁國雄今年年初確診冠心病,目前病情進一步惡化。代表吳文遠的資深大律師夏博義指,吳文遠在遊行當日無公開演說,並非領導角色,希望判刑可較其他被告輕。

何秀蘭及何俊仁的代表律師提到,兩人服務社會多年,當日沒參與暴力事件。其中代表何秀蘭的資深大律師吳宗鑾表示,何秀蘭從不主張暴力,案發時遊行終點臨時更改後,何便引導遊行人士往安全方向離開,遠離暴力場面,因此暴力示威行為的出現,不能全歸咎於何秀蘭。

黃浩銘自行陳情:不感羞恥,毫無悔意

黃浩銘和楊森都選擇自行求情。黃浩銘說,承認違反「未經批准的政府」所訂立「未經批准的惡法」之下的「未經批准集結」罪,指自己不打算尋求法庭的憐憫,對於當日的所作所為「不感羞恥,毫無悔意」。他說,雖然他們在本案中都沒有鼓動或作出暴力行為,但根據早前案件的判刑,相信在控方及法庭眼中,案發當日的暴力事件仍然可以算在他們頭上,質問「如果我需要承擔和平遊行引發出來的暴力事件的刑責,那麼誰應該承擔施政失敗所引發出來的社會騷亂的罪責呢?」

黃浩銘又指,他雖因公民抗命被帶上法庭,但卻不應被理解為一個「犯罪個體」,社會問題的癥結不是「犯罪份子」本身,而是「犯罪原因」,如果不希望社會動亂,就必須從根本上改革,挽回民心,指法庭對他們施加重刑,只不過是懲罰民意。他又指,爭取民主普選、建設真正法治、追求公平正義,仍然是他的理想,在這條路上,如有必要,他仍會公民抗命。

黃浩銘:毋忘五大訴求 公民抗命有理——10‧20九龍遊行陳情書

辯方指被告主張和理非 官質疑明知有暴力風險

辯方在庭上多次強調各被告無意圖使用暴力,主張和平理性非暴力,在記者會上亦不斷呼籲市民參與和平遊行。不過,胡官質疑被告事前得知遊行有出現暴力的風險,但仍呼籲人群參與遊行。辯方則回應指,當時的社會環境經常有暴力事件發生,即使被告不呼籲市民參與遊行,遊行仍有機會出現暴力事件。 

案件將押後至9月1日判刑。本來唯一獲保釋的黃浩銘,被法官胡雅文撤銷本案之保釋,連同其餘6名被告即時還押候審。

多名被告都正在服刑或還柙中,在休庭及散庭的空檔,旁聽人士均不斷站立大叫:「加油啊!撐住啊!」,並高叫口號。 

7名被告依次為陳皓桓、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黃浩銘、楊森及吳文遠。除何俊仁外,眾人被控於前年10月20日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非法集結兩罪。其中四人陳皓桓、梁國雄、何秀蘭和何俊仁,另被控於前年10月19日,在中環終審法院外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全部被告周四承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至於「明知而參與非法集結」則被法庭存檔。

案件編號:DCCC 535/2020

 


觀看原文: 按此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