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工作者總會發言人田啟文明言,以往從未試過撤銷已發出的准映證,過往准映證亦沒有年限,認為港府現在可能「堵塞漏洞」,避免……

商經局修訂《電影檢查條例》建議只要不利國家安全,政務司司長可撤銷已發出的核准證明書,而電檢審核委員會亦無權審核涉及國安理由的電檢決定。電影工作者總會發言人田啟文明言,以往從未試過撤銷已發出的准映證,過往准映證亦沒有年限,認為港府現在可能「堵塞漏洞」,避免如戰前電影今日再上映會令政府尷尬。

他指,目前未知有何電影會被下架,如有具體名單或可評論帶來的影響,但不希望會發生。至於修訂是否針對紀錄片,他就說自己關注主流電影,「某一啲人有心思搞對抗、對施政不滿」,他不會表態也不會評論。

業界憂墮法網而不自知

商經局今年6月刊憲修訂《電影檢查條例》檢查員指引,加入檢查員有「共同義務」不准危害國家安全影片上映的內容,田啟文當時說過業界毫不知情,會有疑問和顧慮。商經局今再公布具體修訂草案,他回覆眾新聞指,局方曾與業界不同持分者溝通,各自表述了不同顧慮,而他在會上提出過,電影從業員最擔心拍戲和製作過程墮入法網,而不自知會受牽連。

他也曾向局方反映,最近電影審查變慢了,是人手不足還是甚麼原因?他引述局方指,人手的確不足,在新條例下亦要重新培訓檢查員,需要更多時間適應。他說,的確反映了這個問題,當然審查時間愈快愈好,但最終局方還是延長了審查時間。在新修訂建議下,凡認為影片上映可能不利國家安全,商經局可延長檢查員作出決定的時限,每次不多於28日,以諮詢法律意見。

新修訂亦賦權政務司司長可撤銷已發出的核准證明書,田啟文表明「以往肯定係無」,但分析為何政府會有這個舉動,他認為因為准映證沒有年限,幾時上映都得,可能現在是「堵塞漏洞」,怕好似戰前的電影今日上映會令政府尷尬。他指,修訂的動機是防禦性的「堵塞漏洞」。

對於新修例會否影響創作自由,製造寒蟬效應?他說,創作在於未拍之前「已經知道有咩要拍」,而修例講求的審查在創作之後,兩者無關,但取材上是否涉及國安法可能會有多一重考慮。至於修訂是否針對紀錄片,他就說自己關注主流電影,「某一啲人有心思搞對抗、對施政不滿」,他不會表態也不會評論。他指,目前未知有何電影會被下架,如有具體名單或可評論影響,但不希望發生。

冼卓嵐:或自我設限 創作空間不斷收窄

另外,民主黨資訊科技及廣播政策副發言人冼卓嵐發聲明指,擔心業界日後為避開觸碰國安紅線會自我設限,避免涉獵敏感題材,創作空間不斷收窄,長遠影響香港電影業的發展。他舉例說,電影如有涉及中國高級官員或公安貪腐的電影情節,會否以「不利國家安全」為由而不獲批出證明書?又或被迫將電影刪剪至支離破碎?

冼卓嵐認為,國安法範圍模糊,根本無跡可尋,經電影業界多人努力完成的作品,可能誤踏國安紅線,最後一刻被政務司司長不批准上映,白費電影人的心血。而修訂草案中,電檢審核委員會的把關角色大大削弱,將權力轉移至行政機關,不僅無法審核涉及國安題材的上映,更取消了非官方成員人數規定,相信會令本來已經屬極少數的業界代表絕跡於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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