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指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 要求交出2014年起與多個組織舉辦活動、聯繫等資料
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證實,警方國安處今早引用《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表5,指有合理理由相信支聯會屬「外國代理人」,要求交出多項資料,包括自2014年起涉及「華人民主書院」、「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民主中國陣線」、收受「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款項的組織、Mark Simon等的活動資料,包括與之的聯繫紀錄。
鄒幸彤認為有關外國代理人的指控荒謬絕論,「支聯會完全唔係咁嘅性質嘅組織,我哋鄭重否認話我哋係外國代理人嘅指控。」她指,支聯會是港人在1989年自發成立,支援中國民主運動,沒有受外國政府或政治組織的指使、亦不為外國利益,而是為香港、為中國、為民主理念而成立的組織。
根據鄒幸彤披露的信件全文,警方要求提交的資料包括:
(一)支聯會自成立以來在港的董事、常務委員、全職員工的姓名、出生日期、身分證號碼、電話號碼、地址、職位、任職時段;
(二)自2014年起在港並涉及「華人民主書院」、「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民主中國陣線」、收受「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款項的組織、Mark Simon等的活動資料,包括與之的聯繫紀錄;
(三)自2014年起在港進行的董事會議、常務委員會會議等的會議紀錄,並包括與Mark Simon的會議;
(四)支聯會自2014年起在港的資產、收入、收入來源及開支,當中特別提到鄒幸彤於2021年2月4日收取「Asia Democracy Network」的一筆約3000港幣,要求提供原因及用途。
華人民主書院成立於2011年5月,現址位於台灣,志在建立平台交流並提供理論研習,支聯會副主席何俊仁是書院創會董事、支聯會前董事陶君行則為書院董事。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則成立於2007年1月,創會成員包括何俊仁、劉慧卿、張耀良、關尚義等,推動社會關注中國維權律師的情況。
根據條文,如果沒有依時提交資料,公訴程序定罪下可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6個月。如果在資料要項提供虛假、不真確資料等,公訴程序定罪下可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
翻查條文對「外國代理人」(foreign agent)定義,當中提及同時符合兩個條件,首先是受外國政府或外國政治組織指示、監督、控制、僱用、補貼或資助,或收取外國政府或外國政治組織金錢或非金錢報酬;第二個條件則較寬鬆,是為外國政府或外國政治組織利益(for the benefit of a foreign government or foreign political organisation)進行全部或部分活動。
鄒幸彤表示,支聯會7名現任常委都收到國安處信件,據她理解,在獄中的何俊仁及李卓人都收到。據了解,警方要求支聯會在兩個星期內交出相關資料。除此之外,據悉,與支聯會運作無直接關係的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社民連前主席陶君行,及與何俊仁同一律師樓的律師關尚義都收到國安處信件,要求交出相關資料。
外界盛傳,繼教協、民陣後,支聯會亦將於本月宣佈解散。眾新聞昨日報導,支聯會常委已於8月23日通過決議解散支聯會,但仍須等候召開會員大會通過決議。
支聯會近來受到親中報章猛烈狙擊,其「結束一黨專政」等綱領被指或違國安法。多個成員團體自4月起相繼退出,多名常委亦被官司纏身,上月有7人辭任常委職務,並於遣散所有職員,現只餘下7名常委,包括副主席鄒幸彤、正在獄中的李卓人及何俊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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