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檢剪刀配上更鋒利的國安法利刃,不但會絕殺將來的電影製作,對已拍攝及一直流通的作品,在條例生效後,即時可能被視為「不利國……

4月15曰港府舉辦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講座,中聯辦主任駱惠寧發言,重點之一是保衛國家安全有兩條戰線,危害國家安全的,屬「硬對抗」,要依法打擊;屬「軟對抗」,要依法規管。在同一場合,林鄭月娥表示,特區政府會依照國安法第9條,採取必要措施,加強宣傳、指導、監督和管理學校、社會團體、媒體、網絡等對國家安全事宜的處理。

電影屬重要媒體,行會日前通過修訂《電影檢查條例》,禁止被視為「不利國家安全」電影,可說是按駱惠寧的指示,針對透過電影滲透「不利國家安全」意識的「軟對抗」。反「軟對抗」的策略是規管不同形式的媒體,有法執法,如果現行法例沒有的,將進行立法或修例,例如「反假新聞法」,將陸續出台,背後的思維是以法治港,杜絕境內外勢力進行「顏色革命」。

國安法實施1年多來,警方國安處引用法例內條文,針對一些激進暴力和港獨等行為,即所謂「硬對抗」,作出拘捕和檢控,例如唐英傑案。駱惠寧「4.15」講話後,港府隨即亦展開反「軟對抗」行動,親中媒體及政黨配合,發動文宣,其中一個目標是電影。

《理大圍城》由一班獨立電影工作者拍攝,紀錄2019年警方圍攻理大實況,被指美化「黑暴」 及破壞理工大學校園及紅隧等行為,電影被列為三級,並未禁止公開播映。發行商「影意志」 在3月份曾一度擬在高先影院及其他商業影院上映,最終在左派發動輿論攻擊後叫停。職工盟旗下培訓中心在4月份安排會員播放,左報「放蛇」,大幅報道,職工盟其後亦叫停放映。

港府6月先修訂《電影檢查條例》的檢查員指引,列明相當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影片不宜上映。周二(24日)再提出修例,明文規定檢查員須考慮影片上映會否「不利於國家安全」,且已核准上映的電影亦受限制,賦權政務司長若認為某影片不利國安,可撤銷其核准證明書,相關電影的影碟亦不可發行及售賣。

電檢剪刀配上更鋒利的國安法利刃,不但會絕殺將來的電影製作,對已拍攝及一直流通的作品,在條例生效後,即時可能被視為「不利國家安全」,成為禁片,私下收藏和播放風險甚高。

修例仍未通過,以反送中運動為背景的短片《執屋》已成為犧牲品,該片導演莫坤菱今日(25 日)向《立場新聞》表示,電檢處提出多項要求,包括刪剪14 處「執屋」情節,亦要求改片名,她指刪改有違創作原意,已退回申請。

《理大圍城》將在海外上映,《執屋》等影片可能同一命運,港人將來要搭飛機才能看到被指「不利國家安全」電影,荒誕劇情, 已正式上演。

修例字眼由6月時的「危害」改為「不利於」國家安全,明顯將「紅線」拉闊,對電影業打擊更大,政務司角色變成保衛國家安全大將軍,負責審查選舉候選人是否愛國、電影是否「不利國家安全」。修例將長官意志和權力制度化,反「軟對抗」抓意識型態,搞思想控制改造,「紅線」變「紅海」,創意政治風險增加,投資變成賭博,投資者不但輸掉金錢,一旦跌進國安法紅線,變災難片主角。

控制軍隊和意識型態是極權國家統治兩大法門,意識型態滲透生活層面,「軟對抗」帽子亂扣,白色恐怖恐成為生活不正常的常態。東奧期間,有親中人士指鼓動為國家隊對手打氣等做法是「軟對抗」、工聯會會長吳秋北表示,鑽選舉制度漏洞,例如煽動投白票等,都可能屬「軟對抗」的範疇。

根據特首林鄭月娥的邏輯,政治組織不參選是奇怪,有問題;用吳秋北的說法,投白票是「軟對抗」,更大問題,拍電影也成高危活動,電影工作者拍無可拍、不想拍、不敢拍,也屬「軟對抗」?躺平也是「軟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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