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救理大】黃子悅等15人被控暴動 官拒分拆案件 排至2023年3月開審
2019年11月「理工圍城」期間,大批市民在理大外圍聲援校內示威者,其中前學民思潮發言人黃子悅等15人被控暴動的案件,今日(26日)在區域法院提堂。辯方提出將本案分拆,惟法官郭偉健拒絕建議,案件排期至2023年3月開審。除了黃子悅因初選47人案需繼續還柙,各名被告可繼續保釋候審。
郭偉健去年4月審理將軍澳「連儂牆」斬人案,形容以牛肉刀襲擊女記者的被告情操高尚,並花了800餘字批評反送中示威者。郭官其後不獲准審理任何涉及類似政治背景的案件,直至今年7月底「解禁」。
控方表示,本案預計需要審訊35天,並重申控方立場是希望15名被告一同受審。代表首被告的大律師潘定邦向法庭提出,將本案分拆成兩案審訊,指出可避免審訊過分冗長,被告亦毋須花時間聽取與自己沒有直接關係的證據。辯方亦指出,有一半被告的代表大律師在控方提出的審期未能出席,認為如果有一半被告需更換法律代表,做法未必太理想,如分拆案件,則各人可揀選較適合的審期。
法官郭偉健聽取控辯雙方陳辭後,決定不會分拆本案。郭官指出,本案大部分被告均會爭議案發時間和地點是否發生暴動,若分拆案件,同一批證人將需要重複作供,反而增加法庭時間和資源。郭官亦表示,本案主要涉及事實爭議,不牽涉複雜的法律爭議,認為被告更換大律師後同樣可以處理,新的大律師亦會有足夠時間準備。
第十被告曾紹鵬由於需時處理法援文件,尚未決定答辯意向,將於10月28日再提訊。郭官將其餘14名被告排期至2023年2月3日作審前覆核,於3月6日開審。如第十被告最後決定不認罪,亦會一同受審。
各名被告可繼續保釋外出,惟黃子悅因初選47人案需繼續還柙。她今日身穿藍色冷衫、戴上黑框眼鏡上庭,狀甚精神。離庭時,旁聽公眾高呼「子悅頂住呀!」,她在犯人欄內興奮地跳起,又揮手回應。
15名被告依次為翁芷茵、周耀天、鍾永祥、鍾曜禧、羅澤琛、吳仲賢、蘇浩然、孫嘉豪、鄧建歡、曾紹鵬、黃康瑜、黃子悅、王汶珊、甄念賢和李子聰,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及咸美頓街交界,與其他人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DCCC 73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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