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台灣第32屆金曲獎奪下「年度歌曲獎」的《刻在我心底的名字》,先遭台灣電視節目主持人吳宗憲指控抄襲西洋老歌《Real……

今年台灣第32屆金曲獎奪下「年度歌曲獎」的《刻在我心底的名字》,先遭台灣電視節目主持人吳宗憲指控抄襲西洋老歌《Reality》,後又遭指與中國鋼琴創作曲及日本團契歌曲旋律部分相似,引爆抄襲及拼貼爭議;創作人謝佳旺、許媛婷今(30日)在社群發文稱「是原創,非抄襲」,對指控稱「像利刃插進心臟」;曾任金曲獎評審的音樂人則表示,要文化部出面處理,不能只推給法律。

盧廣仲主唱《刻在我心底的名字》,奪得第32屆金曲獎「年度歌曲獎」,卻引爆抄襲、拼貼爭議。美聯社

 台灣流行創作歌手盧廣仲主唱的《刻在我心底的名字》,是去年台灣本土影片票房亞軍、破1億新台幣(約2800萬港幣)的《刻在你心底的名字》主題曲,去年11月先奪下第57屆金馬獎最佳原創電影歌曲,今年在第32屆金曲獎則奪下「最佳單曲製作人獎」及「年度歌曲獎」兩項大獎。

這首歌由大馬音樂工作者許媛婷、謝佳旺、陳文華等三人共同創作,因曲調琅琅上口,自去年8月推出後,官方MV的YouTube點閱數已突破4448萬,也曾登上華語串流平台KKBOX台灣、香港等地華語排行榜周榜冠軍;知名藝人如今年新科金曲歌后田馥甄及蔡依林、五月天等,都曾在演唱會翻唱過這首歌,相當受歡迎。

引發這起風暴的是在台灣知名主持人吳宗憲,他在28日的一場記者會上突然開砲稱,「一首抄襲的歌,台灣的評審給他年度最佳歌曲,上面寫的是原創」並唱起《Reality》,指出他早年在民歌西餐廳演唱無數遍這首西洋歌曲,一聽到《刻在》就產生聯想。

針對指控, 該詞曲版權所屬華納音樂立即委託律師發出聲明駁斥,「本律師代華納音樂公司聲明《刻在我心底的名字》歌曲為作者許媛婷、謝佳旺、陳文華所原創,絕非抄襲。」

未料,前天先有網民找出,中國音樂人Jinbao在專輯《東京物語》中的《自由之丘》(自由が丘)前面段落,幾乎與《刻在》曲前面幾節旋律相同;後來,更有網民找出,在2015年日本一首由長沢崇史填詞譜曲的《主是我們的太陽》(主は我らの太陽)副歌曲調也與《自由之丘》前面段落及《刻在》相同。

眾新聞整理這幾首歌的發表順序,《Reality》由李察桑德森(Richard Sanderson)演唱,1980年出版,創作人是羅馬尼亞裔的法籍作曲家柯斯馬(Vladimir Cosma);這首歌也是法國女星蘇菲瑪索( Sophie Marceau)主演電影《第一次接觸》( La Boum,港譯《初吻》)的主題曲。

《主是我們的太陽》則是2015年11月上傳至YouTube,《自由之丘》則是2019年3月發表,並在2020年3月上傳至YouTube;《刻在》則在2020年8月發表。

 《刻在》詞曲創作人之一的佳旺今天先在個人臉書稱,「本來覺得沒什麼好澄清的,但抄襲這兩個字實在像把利刃直接刺進我的心臟,把我過往所有的努力統統都推翻了,甚至害怕會造成以後寫歌時的影響。」

 他解釋,聽到《Reality》時,覺得只有一句旋律相似,整首歌的氛圍完全不同,「被說成抄襲真的很難過」;不過,在提到《自由之丘》時,他坦言昨晚第一次聽到,「自己真的突然嚇到了,前兩句旋律的落點都那么準」還解釋,該曲在2019年3月內地某個平台上架,但他習慣聽Apple Music,「不可能偶然在哪裡聽到這首歌而留在耳朵裡。」

佳旺重申,《刻在》是原創,絕非抄襲,坦言這首歌「帶給我們三位創作人好多的甜酸苦辣」、「帶我上天又下地啊!」

《刻在你心底的名字》是台灣去年賣座破台幣1億的熱門電影。取自《刻在》臉書

創作人之一的許媛婷也在個人Instagram限時動態稱「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傍晚並發表心情,解釋創作緣由,她說,要是可以聽完全世界的所有音樂,相信每首歌之間必定可以找到雷同之處,「但是當左一句『抄襲』,右一句『拚湊』,你可知道這對創作人造成的傷害有多可怕嗎?」

許媛婷解釋創作時間軸稱,2019年6月份確定用上這首歌,同年4月初完成第一版本demo,「3月尾從我手上填好歌詞,旋律由佳旺和陳文華老師共同創作,最粗糙的原始版本,到一再修改的各種版本,都還好好地躺在我們的電腦文件夾裡,見證著我们從無到有的過程。」

她無奈表示,「我們無法把腦袋中旋律的構思拿出來證明它如何誕生,那真相要用什麼樣的方式去驗證呢?」並稱「難道A歌和B歌有相似之處,就一定是遲發行的歌抄襲早發行的歌嗎?、「若大家只故意去放大那相似的幾個音符幾個小節,而忽略整體的完整度,我相信創作者們都會為此感到遺憾。」

許媛婷最後稱,「我們不想把矛頭指向誰,也沒有什麼其他要說了。只想重申這一句:『刻在我心底的名字』是原創,絕非抄襲。」

除了吳宗憲提出質疑,曾擔任多屆金曲獎評審、現任中廣音樂網DJ的電台鄭開來也在臉書公開質疑,「法律上要抄到八小節才算抄襲,所以法律上這首歌不算抄襲;但有沒有抄襲創作者自己心裡清楚,也對其他入圍者不太公平」隨後又貼出《自由之丘》音樂表示,「這旋律,只能說是冥冥中的巧合吧!」

針對得獎資格爭議,台灣文化部回應眾新聞時表示,依金曲獎報名須知,年度歌曲獎應為全新之創作單曲,其中包含詞、曲及演唱;關於《刻在》涉著作權爭議,依《著作權法》規定,應由著作權人提出,經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的專業判斷,文化部影視局會再依據結果進行後續處置。

換句話說,《刻在》的爭議,須先由其他有權主張著作權的當事人提出告訴,經法院判決後,文化部再行決定是否撤回獎項。

不過,鄭開來在接受三立新聞台訪問時表示,文化部不應該推給法律,因為海外創作者根本很難來台提告,雖然這是先例,但他覺得如果文化部好好處理,可以警惕創作者,反而是一件很正面的事。

至於《刻在》在去年奪得金馬獎最佳原創電影歌曲獎,也引發「原創」質疑;金馬獎執行委員會對此表示,依據金馬獎競賽規章原創電影歌曲規定,該獎是指專為報名影片全新創作的歌曲,包含詞與曲,須為首次使用於影片中,《刻在》是專為電影而創作,而非使用已發表過的歌曲,所以符合規定」。

金馬獎執委會表示,若經法律終審判定此歌曲有版權爭議,金馬執委會有權宣告資格不符,取消入圍得獎資格,「但目前尚無此認定,故無取消得獎資格之事」。

根據《蘋果新聞網》報導,盧廣仲經紀公司針對吳宗憲指控僅回應,經比對歌曲有一定差異,「我們尊重馬來西亞的創作者,也尊重憲哥的看法。」

《刻在》的抄襲爭議,早在去年底就曾傳出,香港資深藝人吳啟明今年1月便在YouTube個人頻道「It Might Be You或許是你」,以自彈自唱將《刻在》與《Reality》合為一曲,並稱「感覺到這兩首歌很像」,所以,Crossover鋼琴自彈自唱;對於網民詢問是否覺得抄襲?他則留言稱「自己判斷」不過,受這兩天新聞影響,許多網民意外發現,原來吳的歌聲迷人,進而訂閱頻道,成為大叔粉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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