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村繪本案,警方今加控三名工會理事「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與早前正副主席的案件合併處理,5名被告……

言語治療師總工會印製《羊村》系列繪本,工會主席黎雯齡和外務副主席楊逸意早前被控煽動罪。另外3名工會理事陳源森、伍巧怡、方梓皓早前一同被捕,今日被警方通知取消保釋,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今(30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雖然本案並非國安法案件,惟主任裁判官、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表示,認為本案涉及危害國家安全,因此以國安法第42條準則考慮批准保釋與否,最終拒絕全部被告保釋。

前言語治療師總工會主席黎雯齡及楊逸意外務副主席早前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警方今日加控工會秘書伍巧怡、司庫陳源森和委員方梓皓同一控罪。控方今由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伍淑娟代表,第一被告黎雯齡和第五被告方梓皓由大律師劉偉聰代表,第二被告楊逸意由大律師梁麗幗代表,第四被告陳源森由大律師沈君浩代表。

案情透露工會理事黃凱晴在逃

主任裁判官、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批准控方申請,將兩案合併。根據合併後的修改案情,五名被告依次為工會主席黎雯齡(25歲)、外務副主席楊逸意(27歲)、秘書伍巧怡(28歲)、司庫陳源森(25歲)和委員方梓皓(26歲)。5人聯同被指在逃的工會理事黃凱晴和其他人,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包括《羊村守衛者》、《羊村十二勇士》和《羊村清道夫》。意圖引起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及香港司法的憎恨或藐視,或激起對上述兩者的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第四被告、前言語治療師總工會司庫陳源森。陳暋柟攝

控方反對5名被告保釋,羅官聽取控辯雙方陳辭後,認為雖然本案並非國安法罪行,但涉及危害國家安全,因此以國安法第42條的準則考慮批准保釋與否。羅官最終拒絕5人的保釋申請,需即時還柙。案件押後至9月24日再訊,屆時將處理轉介至區域法院的交付程序。 

今日有過百名公眾人士到法院旁聽,5名被告出庭時不時探頭望向旁聽席,5人在被告欄內不時低聲交談,其中在羅官考慮是否批准保釋時,5人仍然互相傾談,表現輕鬆。獲悉不准保釋後,他們的表現亦十分冷靜。

言語治療師總工會早前被職工會登記局發出「擬取消職工會登記通知書」,據悉工會早前已經解散。

【案件編號:WKCC 345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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