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遭前夫「偷走」 母親苦尋三年終相見
河南鄭州一個媽媽在離婚後取得兒子撫養權,豈料前夫偷偷帶走兒子,媽媽四處打聽兒子下落,經過三年苦苦追查,才終於與兒子相見。針對此類情況,內地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父母不得以搶奪、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爭奪撫養權,該法案已於今年6月起實施。
喬貴玲2018年與老公離婚,並獲得撫養權。豈料前夫偷偷帶走兒子,自此之後,兩人音訊全無,喬貴玲被迫開始「尋子之旅」。年復一年,喬貴玲到處打聽兒子的消息,但仍是杳無音訊。絕望的她索性到前夫的鄉下打工,希望更容易打聽到兒子的下落,惜均未有太大進展。漫長的等待令她心力交瘁,只能不斷在社交平台上吐苦水,抒發對兒子的牽掛。
直到2020年底,喬貴玲知道兒子有可能身在四川,就立刻趕赴當地找他。甫到埗,她與友人已計劃好行程,準備第二早就守在兒子就讀的幼稚園外,希望能見他一面。但為了不驚動前夫,喬貴玲只能偷偷摸摸,見到兒子也要躲起來看,不能上前相認。縱使未有任何交流,看著手機屏幕上的兒子,已教喬貴玲笑得合不攏嘴,「肯定激動啊,那麼長時間都沒在他身邊」。
喬貴玲坦言,尋子路上也曾有過放棄找回兒子的念頭,但這一次的見面,令她重燃希望。於是她回到河南,向司法機關求助,希望控告前夫,沒有執行有關撫養權的判決。法院將案件移交公安,到2021年4月正式立案,收到消息時,喬貴玲如釋重負,「那一天是我這幾年來,從來沒有這麼開心過,這應該是我最開心的一天,我覺得這事情有希望了」。
事與願違,立了案並不等於能讓母子相見,鄭州公安指在四川找不到前夫,喬貴玲唯有自己到四川打探其行蹤。幾經波折,她終於找到前夫,惟兒子早已被前夫家人帶走。
經過多番波折,當局終於尋獲其前夫及兒子,並將其前夫拘捕。雙方協商後,前夫最終同意將兒子交給喬貴玲帶回鄭州,換取自己獲釋。母子終於重逢,但相隔三年,喬貴玲對兒子來說已是陌生人,要重拾母子情並不容易,相見的一天,兒子甚至不敢接近媽媽。幸好經過幾天相處,兒子開始重新接受媽媽,雖然兩人之間仍有芥蒂,但能與兒子重聚,喬貴玲於願足矣。事情告一段落,喬貴玲亦指不打算追究前夫,希望能真正跟他和解。
喬貴玲母子並非孤例,內地有不少「紫絲帶媽媽」,即在離婚後取得了撫養權,但前夫拒絕執行判決,帶著孩子藏起來,母子被迫分開。2021年6月1日起,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正式實施,首次明確規定不得以搶奪、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爭奪撫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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