悼梁凌杰違限聚令罰一萬元 美國隊長2.0:不會求情
馬俊文自言不會求情,今後仍會「醞釀下一場時代革命嘅來臨,願榮光歸香港」。……
綽號「美國隊長2.0」的男子馬俊文於去年8月15日到金鐘太古廣場,參與悼念反送中示威者梁凌杰的活動,被票控違反「限聚令」。馬俊文不認罪,今早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兩項傳票罪成,合共罰款1萬元。現正因國安法案件被扣押的的馬自言不會求情,今後仍會「醞釀下一場時代革命嘅來臨,願榮光歸香港」。裁判官提醒他,法庭不是表達政治意見的地方,可用其他渠道表達。
案件早前審訊,控罪指馬俊文分別於當日下午 5 時02分至5時10分、5時17分至5時31分觸犯限聚令。裁判官王證瑜今裁決,指馬俊文先跟「Lunch哥」李國永和女子鄭潔嫦一同手持鮮花,在花槽為梁凌杰默哀,其後三人接受記者訪問,兩段時間他們相距均少於一米,肯定構成參與受禁群組聚集,不接納馬俊文辯稱三人沒有共同目的。馬在審訊時亦云,當日到場目的是宣揚港獨,醞釀下一場時代革命。
沒有律師代表的馬俊文(31歲)現正因煽惑分裂國家案而還柙,本月28日在區域法院開審。馬今向法庭稱,無人可幫他交罰款,希望出獄後才繳交。裁判官問馬認為「會唔會有保釋嘅可能性」,馬直言「唔會」,預料被判最高7年刑期。裁判官謂「唔好揣測」結果,考慮後接納馬的要求,下令他獲釋後一個月內繳交罰款。
裁判官指本案如果認罪,每項傳票的罰款連堂費應為4,500元;本案經審訊定罪,判罰理應加重,但沒需要顯著地提高罰款,兩項傳票分別判罰5,000元。
【案件編號:ESFS8、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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