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摩院邪骨案被告不認罪 辯方擬召前國安處處長蔡展鵬作供
首任國家安全處處長蔡展鵬早前光顧涉嫌無牌經營及賣淫的按摩店,遭警隊內部調查。與涉事按摩店有關的四名男女被控管理賣淫場所等……
首任國家安全處處長蔡展鵬早前光顧涉嫌無牌經營及賣淫的按摩店,遭警隊內部調查。與涉事按摩店有關的四名男女被控管理賣淫場所等罪,今在東區法院再提堂。四人均否認控罪,排期下月21日審前覆核,確定證物和證人等審訊安排。蔡展鵬目前不在控方證人列表之中,據了解,辯方打算傳召蔡出庭作供。
三女一男被告為李亦晴、元秋香、張明芳及胡炳雄,合共被控6項罪名,全部不認罪。各人被指於去年10月28日至今年3月19日期間,在灣仔莊士敦道191至193號勝意大樓「Viet Spa」管理或經營賣淫場所和無牌按摩院。
控方表示,目前有10名控方證人,控辯雙方同意在開審前先進行審前覆核。主任裁判官徐綺薇鑑於案件情節、牽涉多名被告和證人,同意進行審前覆核,以確認審訊爭議點和需要傳召的證供。
蔡展鵬原為警隊國安處首任處長,因按摩店風波而休假接受紀律調查。警務處處長蕭澤頤上月交代事件,稱律政司認為事件不涉刑事成份,警隊作初步紀律覆檢後,已將個案轉交公務員事務局按紀律程序跟進,而蔡會於上月中復工,調任人事及訓練處處長。
【案件編號:ESCC116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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