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0九龍大遊行】 民主派七人判監11至16個月
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社民連梁國雄、民主黨何俊仁等7人,就前年10月20日的九龍遊行案,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煽惑他人、組織未……
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社民連梁國雄、民主黨何俊仁等7人,就前年10月20日的九龍遊行被控,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等罪,押後至今早判刑,分別被判監11至16個月。除黃浩銘外,其餘六人分別在8.31、8.18及10.1案中被判監禁,現正服刑。法官胡雅文下令本案跟其他案件同期執行,換言之不用加監。
黃浩銘判監14個月;陳皓恒判監16個月,連同其他案件須服刑18個月;梁國雄判監16個月,連同其他案件須服刑22個月;何俊仁判監16個月, 連同其他案件須服刑18個月;何秀蘭判監14個月,連同其他案件須服刑14個月;吳文遠判監12個月,連同其他案件須服刑14個月14日;楊森判監11個月,連同其他案件須服刑14個月。
社民連陳寶瑩、陳日君樞機、民主黨單仲偕、張超雄等人到場旁聽。旁聽人士在眾被告進入犯人欄時高叫:「撐住呀!」、「唔洗掛住屋企呀,阿銘!」被告之一的楊森高舉拳頭回應:「香港人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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