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倉大火死因研訊今踏入第三天,死因庭安排各方代表大狀戴上VR眼鏡,觀看火災現場的VR虛擬實體影像,了解兩名死者的可能進……

2016年九龍灣淘大工業村迷你倉發生四級大火,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及消防隊目許志傑殉職。兩人的死因研訊今踏入第三天,死因庭安排各方代表大狀戴上VR眼鏡,觀看火災現場的VR虛擬實體影像,了解兩名死者的可能進出路線。畫面顯示倉內橫巷狹窄,不能兩人並排通過。有租戶透露,迷你倉沒有職員當值,每個儲物倉均用鐵板及鐵絲網圍封,倉內裝有冷氣機及風扇,但他不懂操作,亦從沒使用過。

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左)及消防隊目許志傑

政府化驗所法證事務部首席化驗師張耀明今年下旬在警方要求下,製作了一套虛擬3D影像,以模擬兩名死者分別於2016年6月21日及23日進出火場的可能路線圖,研訊主任今早隨即在庭上播放有關虛擬影像。前日庭上證供提到,閉路電視拍到案發當日上午10時許,迷你倉內一部冷氣機發出火光,隨後火苗掉落地面,釀成火災。約40分鐘後,消防員到場。

虛擬畫面所見,2016年6月21日,死者張耀升由大廈三樓的3號樓梯進入迷你倉後,沿1號中間通道去到起火冷氣機位置,再右轉入3號橫巷,走至小巷盡頭後,再沿同一條路線折返至3號樓梯,離開火場。

 

VR模擬災後現場,重組兩殉職消防員火場內出入路線

眾新聞製圖

6月23日,死者許志傑由三樓的1號樓梯進入火場後,先沿3號橫巷直行,再轉左進入1號中間通道,然後轉入3號橫巷的起火冷氣機位置,然後先後沿2號中間通道、5號橫巷、1號一間通道返回1號樓梯,離開火場。

研訊主任補充指,兩名死者離開火場時,均是由其他消防同袍抬出。畫面所見,橫巷的兩邊均是儲物倉,非常狹窄,主任亦透露無法做到兩人平排進入橫巷。

其後研訊主任讀出迷你倉租戶方偉雄的書面供詞。方供稱,他自2016年起租用一個三樓的儲物倉,面積為4呎乘5呎,儲物倉被高約7呎的鐵板,以及鐵絲網圍封。

租戶:沒職員駐場

方指,迷你倉三樓24小時開放,沒有職員或保安駐場,出入不用登記,使用時昌提供的智能咭拍打感應裝置便可進入。至於他租用的儲物倉,則用自備鎖頭鎖上。租約列明不可存放違法或易燃物品,而他存放了旅行喼、電器、多個裝有衣物及書本的紙箱等。
他沒留意三樓有沒有防火或逃生設施,亦看不到有冷氣機,但感到有倉內涼風,故相信內有冷氣機。此外,他留意到倉內走廊有一排光管,而每條通道盡都似乎裝有風扇。至於他租用的儲物倉內,則沒有電掣開關、風扇或天花光管。

方續指,沒看到三樓有任何提醒不可吸煙或生火的標語,但沒看過有人做這些行為。據他所知,涉事迷你倉從沒發生過電力裝置故障或火災。

租戶:只見過一個滅火筒不見其他設備

另一名租戶蔣春凌的書面供詞則指,她於同層租用了一個儲物倉,雖然時昌提供了一個鎖頭,但她自行更換了一個更堅固的鎖頭。她在儲物倉內存放了書架、油畫、膠盒、紙盒等物品。

她憶述,曾在迷你倉內見過一個滅火筒,但看不到其他滅火設備或逃生指示牌,亦沒留意有沒有安裝自動灑水裝置,但曾經聞到煙味。她在倉內見過冷氣機,但不懂操作開關及計時裝置,也從沒使用過。

死者許志傑遺孀吳安兒為首名作供的證人

此外,據兩名遺孀的證供,均稱兩位殉職的消防員身體健康。消防隊目許志傑遺孀為首名出庭作供的證人,她表示丈夫身體健康,案發前剛晉升為消防隊目。張耀升遺孀則沒出庭,其書面供詞被問到對涉案火災有否任何投訴,她表明保留權利,需先徵詢法律意見及等候死因庭結果。此外,時昌代表大狀透露,時昌創辦人兼董事時景恒將於下周六回港,料完成隔離後可出庭作供。

死者許志傑遺孀吳安兒出庭,她身穿黑色上衣、灰色長褲,身材瘦小,作供時神情冷靜。吳透露,丈夫於1998年加入消防處,2016年6月晉升為消防隊目。兩人於2010年結婚,育有一子,現時12歲。她指丈夫的身體狀況良好,沒有大病或長期疾病,沒接受過任何手術。

上司指許志傑體能優異 

研訊主任並讀出許志傑的直屬上司、高級消防隊長陳敬強的供詞。陳透露,許於2016年6月23日上午9時開始當值,並首次被派去淘大火場工作,當日負責的崗位是觀塘泵車,上司是見習消防隊長邱曉生。

陳又指,許在每年的體能測試中,均獲得最高級別的優等。許於案發前最後一次病假紀錄為2010年7月2日至22日,原因為手肘甩骹。

各方法律代表均表示沒有跟進問題,當中死者張耀升的代表大律師曾藹琪,特意代張妻向吳慰問。

研訊主任亦讀出死者張耀升遺孀陳美樺的書面供詞,透露張是家中獨子,於2012年加入消防處,職級是見習消防隊長。2016年,他被調往消防訓練學院擔任教官。兩夫婦於2009年結識,5年後結婚,兒子於2016年出生。她又指,張的身體狀況正常,沒有大病或長期疾病。被問到對涉案火災有否任何投訴,陳表明現階段保留權利,需要先徵詢法律意見,並等待死因研訊有結果才有決定。

時昌創辦人下周回港料出庭作供

死者家屬昨要求傳召涉事時昌迷你倉創辦人兼董事時景恒出庭作供,死因裁判官黃偉權遂下令發出傳票。時昌代表大律師梁家欣今早透露,身處外地的時景恒將於下周六返港,惟須接受隔離檢疫後才可出庭。

此外,黃官今在研訊主任要求下,下令調查兩名消防員證人的出入境紀錄,了解他們是否在港,研究能否傳召出庭。

研訊主任昨透露,上述其中一名消防員的證供有爭議,但他不在港,無法派遞法庭傳票。兩名死者家屬、代表淘大工業村業主恒隆地產的資深大律師余承章均認為,若不傳召其本人作供,便不應在庭上讀出其供詞。余指出,該名消防員的供詞「相當不吻合」其他證據,僅讀出供詞或會造成誤導。

研訊下周一繼續,料會傳召時昌迷你倉職員,周二則傳召時昌外判員工及保安。

案件編號:CCDI333-334/16


觀看原文: 按此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