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官拒剔除報道限制 何桂藍撤保釋申請明言「保釋固然重要,但唔公開同唔公平嘅過程係冇意義」
47人初選案被告何桂藍今早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原本代表她的鄒幸彤因被捕未能出庭,由大律師郭憬憲接替。何一方申請剔除《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P條,對傳媒報道就保釋程序作出的限制,國安法官杜麗冰聽取陳詞後拒絕,何隨即撤回保釋申請。何桂藍開庭前透過友人在FB表示:「保釋固然重要,但唔公開同唔公平嘅過程係冇意義嘅。」
何桂藍今早束起馬尾,身穿藍色無領襯衫,神態冷靜,開庭前沒有特別望向公眾席,只安靜地低頭翻閲文件和筆記簿。散庭時旁聽人士揮手大叫「撐住」,何沒有特別回應,直接離開法庭。
47人初選案
律政司一方今由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代表。大律師郭憬憲陳詞其間,杜官語氣一度變得激動,拒絕剔除9P限制。多間媒體散庭後申請豁免報導限制,以報導庭上有關9P的討論內容,最後亦遭杜官拒絕。
已還押逾半年的何桂藍,昨日透過助理在FB透露,她將由大律師鄒幸彤代表陳詞。惟鄒幸彤及支聯會三名常委,因拒絕向警方提交支聯會資料,於今晨被捕。鄒被捕前在FB留下一句:「來了,遺憾上唔到藍的保釋了。」
何桂藍開庭前透過友人在 facebook 發訊息,稱:「相信大家對於國安法保釋聆訊猶如閉門審訊的做法習以為常。雖然鄒幸彤俾人拉咗,不過佢收檔前有份遺作,本來佢想幫我喺9P問題打到底,即使鄒幸彤收工,但萬幸仲有人做到。保釋固然重要,但唔公開同唔公平嘅過程係冇意義嘅。」
根據《刑事訴訟條例》9P條的限制,除被告姓名、申請結果等基本資料外,任何人包括媒體不得發布任何有關保釋法律程序的報道,立法原意是為保障被告日後可得公平審訊,例如避免陪審團得知被告的案底,而有未審先判的情況出現。
47人初選案今年三月初在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時,亦有多名被告基於國安法牽涉重大公眾利益,申請放寬9P限制,以釋除公眾疑慮,但遭國安法法官蘇惠德一一拒絕。
案件編號:HCCP447/21
觀看原文: 按此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