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倉死因研訊】裝修工程老闆不知多處違例 「乜都唔問」只照「迷你倉專家」意見設計

【研訊第7天】
2016年九龍灣淘大工業村第一座時昌迷你倉大火導致兩名消防員殉職,法庭今傳召了負責涉案迷你倉裝修的工程公司老闆,老闆自言只曾就「天花板間隔」學師,沒有水電或繪畫圖則等資歷和經驗。在各方盤問下,他多番表示,當時僅按照一位「迷你倉專家」的意見設計倉庫,他並不知道倉內多項設計違反消防條例。死因裁判官黃偉權不禁質疑:「咁你都幾特別,乜都唔問,你唔知要負責任嘅咩?」

負責涉案迷你倉設計工程的公司為泰發工程有限公司,老闆王岱供稱,他於2006年成立泰發,但此前已開始承接工程,包括裝修涉案的淘大迷你昌,其後亦有繼續為時昌裝修約數十個迷你倉。直至2016年大火事件之後,泰發沒再承接時昌的工程,但現時仍運作。他自言只曾就「天花板間隔」學師,並沒有木工、水電或繪畫圖則的資歷和經驗。
「迷你倉專家」沒出示證書僅謂幫全世界迷你倉提供物料
王透露,最初是時昌老闆時景恆找他合作,時昌另外亦委托一位「提供澳洲物料」的迷你倉專家,負責淘大迷你倉一至二樓的室內設計;至於發生大火的樓層,則是王「跟足」一及二樓的設計方案自行設計。
王憶述,三樓迷你倉垂直走廊的闊度約為1.6至1.7米,橫貫的走廊則為1.2至1.3米。他稱從以往承接的工程工作得知,走廊闊度不得少於1.05米。死因研訊主任程慧明追問:「有冇諗過再闊啲?」王稱「都係跟專家指引」,又指「全世界迷你倉都係咁做」。王又指,他記得消防處曾經派員巡查,當時消防人員僅要求時昌清除後樓梯的雜物。

王接受代表死者許志傑的大律師譚俊傑盤問時透露,迷你倉專家是一名華籍男人,但他不記得其姓氏。譚大狀問王,「專家」有否出示任何證書,王表示沒有,僅謂專家自言為全世界的迷你倉提供物料。譚追問:「你就咁就覺得佢係專家?」王即回答:「係!」
曾錄口供稱負責安裝倉內冷氣今改口否認
庭上透露,王在2016年迷你倉大火後曾就事件錄口供,當時他表示其公司負責安裝倉內的冷氣。惟王今稱當時「搞錯咗」,堅稱泰發從未為三樓迷你倉安裝冷氣,只承認下屬有可能曾為冷氣接駁電線,而他並不知情。
譚大狀又問,2004至2016年間迷你倉的間隔設計有否改動,王表示有關工作由下屬跟進,他並不知情。譚指出,2014年迷你倉曾將大門更換為不銹鋼製,王同意並表示當時是屋宇處認為大門不合規格,要求更換。
譚大狀:倉門向外開嘅設計,係邊個決定?
王:專家
譚大狀:走廊盡頭係「掘頭巷」嘅設計,係邊個決定?
王:專家
譚大狀:倉內分上下格,邊個決定?
王:唔記得
譚大狀:你有冇諗過設計合唔合乎消防條例?
王:冇
死因裁判官:你都幾特別,乜都唔問,你唔知要負責任㗎咩?
王:我冇問過。
被質疑間隔太密 泰發老闆:個客要求我梗係做
死因裁判官黃偉權追問,裝修時專家有否在場監督,王表示有。黃官又問,倉庫頂部鐵絲網的設計,是由專家抑或王決定,王表示「專家應該冇咁講過」,有機會是下屬的決定,其後再重申當時只是按專家指示設計。黃官聞言不禁謂:「咁你都幾特別,乜都唔問,你唔知要負責任㗎咩?」王僅謂:「我冇問過。」
王在代表消防處的大律師伍健民盤問下同意,最早期的裝修程序,是先完成迷你倉的走廊及框架,其後時昌隨即開始銷售工作,王便按時昌銷售部的要求,在框架內間出小房間,「一路間一路銷售」。
倉門向外開如今才知違例 指消防沒object
伍大狀質疑:「你完全冇考慮間咁多間會唔會太密集?」王在多番追問下謂:「個客要求我梗係做。」伍續指,王只按專家和客戶要求做事,完全沒考慮設計是否適合,王聞言高聲謂:「喂,人哋專家叫我咁做呀,大佬!」
伍大狀又詢問他有否向專家表示,倉門向外開的設計不合適,王表示「其他倉都係咁做」,又稱如今方知有關設計違犯消防條例。伍指出,三樓的倉門打開後,走廊可讓人通過的「虛位」只剩下30厘米,「如果有火警,個個都打開門走,咪好似木人巷咁?」王回應謂:「喺呢件事入面,我作為裝修老闆想講,其實消防都睇過,佢都冇objection(應是object)我,係咪?」
聆訊明續。
案件編號:CCDI-333、33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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