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員宣誓一事上,消息人士「放風」內容不時變動。港大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總監瑞凱德提醒,傳媒應存疑的態度處理匿名消息,「點……

全港區議員上周分批開始宣誓,綜觀特首去年11月說研究區議員宣誓至今,多間傳媒多次引述不具名消息報道當局的計劃,不過消息人士「放風」內容不時變動,除了具體宣誓日期一再押後,受影響區議員人數由一開始至少19人DQ,到後來消息指高峰期200人受影響,更傳出追討2020年上任以來的所有薪津,直接引發區議員辭職潮。

曾在《華盛頓郵報》擔任特派員超過二十年的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總監瑞凱德(Keith Richburg)說,傳媒應以存疑的態度處理匿名消息,「點解這個人會告訴我這些消息?他有什麼動機?為什麼不具名報道?」他說,即使消息來源來自政府官員或政治人物,傳媒也應循其他消息來源查核。

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則說,傳媒很難完全不報道消息,但應以常識看待,例如看消息人士的往績如何,上次消息內容錯誤,下次至少「打個七折」。

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負責監誓,當局無回應他是否就是放風的消息人士。資料圖片

去年11月人大常委頒布決定導致公民黨及會計界梁繼昌4位立法會議員被DQ後,特首林鄭月娥表示政府正著手研究區議員宣誓。《香港01》去年12月率先引述「建制派消息人士」稱,人大常委會開會預計會出手處理區議員宣誓問題,同時可能由港府直接委任地區人士填補空缺。最後兩者並無發生。

政府今年2月底正式向立法會提出《公職人員(參選及任職)條例草案》後,多份建制友好報章及媒體在其後大半年多次引述消息提及宣誓安排,粗略觸及三類細節,分別是效忠的「紅線」及牽連人數、追討薪津與否,及宣誓時間。

在「紅線」方面,《東周刊》在政府提交草案前2月的報道稱:「(區議員)過去曾借出辦事處作為民主派『35+』初選票站,以及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仍繼續宣揚『港獨』、印製『鼓吹港獨』或違反基本法的印刷品,皆有可能成為取消議員資格的理由。」

《香港01》在3月17日引述消息說,捲入民主派初選案的19名區議員(當時未辭職)極可能喪失議席;有線報道則略有不同,提及民政事務局與建制派會面時,建制派建議捲入初選案的區議員應被DQ,當時局方說會研究。

個別區議員由4月開始辭職,《信報》政情專欄在4月22日提及,政府評估約50名區議員會被DQ,並提及建制派認為僅DQ50人並不足夠。5月20日立法會通過草案,政府翌日刊憲,《香港01》《星島日報網》《東網》同日引述消息報道,指參與或借出議員辦事處作初選,或排初選名單第二的區議員不排除被DQ。《香港01》當時進一步提及,「在初選中借出議員辦事處作票站的區議員,亦因被定性為『協助顛覆國家政權』而很大可能被DQ。」《東網》則以〈區議員違誓 即日大清洗〉為題報道。

《星島日報》在6月16日報道,指出參與初選、借出議辦及簽署「墨落無悔」者都會被DQ,預計涉及170人。《香港01》則評估至少涉100名區議員。民建聯同時引述消息稱,會有大規模DQ。公民黨11名區議員三日後宣布退黨,大部分人其後辭職。

林鄭月娥在6月22日說,希望一個月內完成區議員宣誓,政界一度觀望7月中下旬可能是宣誓「死線」。

繼5月12日《東方日報》報道當局最辣方案是向被DQ區議員追討所有薪津,《香港01》在7月6日引述知情人士稱,有200名泛民區議員有DQ風險,又形容「政府敲定會向他們追討償還由2020年初上任至今的所有薪酬及津貼,料每人涉逾100萬元,部分人士恐因此面臨破產」。商業電台同日及有線Now新聞台及《明報》政情專欄翌日報道相近,都是提及可能被追討所有薪津。連番消息引發大批區議員辭職,包括曾經去信特首林鄭月娥要求澄清的民主黨主席羅健熙。

《明報》在7月底卻引述不具名政府官員稱,先前傳出的追討薪津方案只是政府「內部討論的追討方案之一」,最終區議員是否被DQ及程序,則要視乎不同區議員情況,及評估一旦興訟政府的勝算等。報道當時形容有數十人會不符合宣誓資格。

宣誓日期及具體安排則最為反覆,有線在3月時引述消息最快3月底宣誓。《香港01》在5月12日曾引述消息5月底或6月初舉行宣誓,並提及如果負責監誓的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判斷區議員不符合效忠要求,可拒絕出席宣誓儀式,但《香港01》在同月21日說將邀請所有現任區議員宣誓。

Now新聞台在7月7日提及政府「短期內」展開程序,當時提及涉負面清單行為的區議員不會獲安排宣誓。《東方日報》《文匯報》在7月14日說政府分別發出邀請宣誓及不合資格的信件,《文匯報》報道更提及「日內」發出。《星島日報》在7月15日報道,政府計劃在7月發信給區議員啟動程序。《明報》、《經濟日報》、《香港01》、《信報》在7月23日引述消息稱政府下周去信60名區議員通知不符合宣誓資格,但推遲至8月進行宣誓。最終,政府在9月7日發出一式信件通知港島區的多區區議員宣誓,並在9月10日進行首批宣誓。

記者向《香港01》執行總編輯戚本業查詢在區議員宣誓的報道上,處理不具名消息是否有空間改進,戚本業回應說:「我都有留意眾新聞,過去有些報道,都好似與最終結果未必準確,消息故事往往都有呢個問題⋯…不只是01,好似Now……都有呢個報道。」記者澄清並非針對一間傳媒,而是是否全行都集體信錯消息人士?戚回應說,「絕對唔可以咁假設消息人士,希望眾新聞為香港傳媒發揮更好的報道,更加準確,keep住消息都係準確。」

中大李立峯說,很難評估「放風」者確實動機,一方面可能試水溫,另一方面則是期望管理,避免實際公布時引起太大反彈,甚至可能為了達至某些後果而「放風」。在傳媒面對報與不報的兩難,他說傳統的新聞理念是不確定消息,則不應該報道,但同時傳媒難免怕被人搶「頭啖湯」,有些情況如公布政策前、預算案等,傳媒報道是正常的。

李立峯認為,主要是依常識去處理及看待消息來源,例如如果一直都有錯,則下次可能打折扣;如果其他獨立的消息來源談及相同說法,可信度自然會提高。

港大瑞凱德說,如果消息人士嘗試不具名透露,記者需要抱懷疑態度,問自己為什麼對方要向自己透露這個消息,及為什麼不肯具名引述。他說,有時可能是政府高層或政治人物透過匿名放風達到不同目的,「可能是放氣球(試水溫),或者是公布不實消息,政治人物往往透過傳媒去放料。」他說,就算放風的是高級官員,如果不能具名報道或從其他渠道核實,相關版面也不應如具名報道般顯著。

他補充,消息人士搞錯背後有時或有內情,他說記者則可能再問第一個消息人士當中內情。但如果消息人士連續兩次搞錯,則可能不要輕易再相信對方。「我可能當成是報料,但不會即時動筆趕出街。」

瑞凱德回想說,他初入行時,報道水門事件的《華郵》傳奇記者Bob Woodward曾告誡他和其他年輕記者要向不同消息渠道核實,及思考為何對方要放料。「懷疑才是新聞的命脈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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