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煽動顛覆案】羅德泉89年聯署聲援學運、反對鎮壓 司法機構拒回應有否表面偏頗
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1989年曾參與法律界聯署聲明,聲援北京學運和反對戒嚴、武力鎮壓等,司法機構拒絕評論是否構成表面偏頗。……
支聯會7人被控違反國安法,其中副主席鄒幸彤今日(15日)再提堂,覆核不准保釋的決定,由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負責。根據1989年的報章,羅官於該年曾參與法律界聯署聲明,聲援北京學運和反對戒嚴、武力鎮壓等。眾新聞向司法機構查詢,這是否構成表面偏頗的情況,以及羅官是否有需要作出申報,司法機構表示不會評論已進入司法程序的案件。
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於1989年5月曾參與法律界聯署聲明,聲援北京學運。聯署的訴求包括支持學生民主運動;反對戒嚴、軍管、武力鎮壓;反對新聞封鎖;呼籲公開坦誠對話和平解決。有關聲明於當年的5月23日在報章刊登。
支聯會在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一案中被指自1989年開始,宣揚和提及用種種可能的方法和有力的行動促使中國政權下台,包括歷年燭光集會上的發言,煽動及挑起公眾對政府仇恨及不滿。
考慮委派因素:是否須指定法官及案件性質等
眾新聞向司法機構查詢,羅官當年曾聯署支持北京學運和反對鎮壓,是否構成表面偏頗,以及是否需要作出申報。司法機構回覆指,不會評論已進入司法程序的案件。
司法機構續表示,委派法官審理案件的考慮因素,包括案件是否須指定法官處理、案件的性質、法官的背景和經驗、與訟各方及其代表律師可出席聆訊的日期、法庭人手及工作安排等,並指出根據司法誓言要求,法官及司法人員需依法處理案件,確保司法公正,並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之精神,維護法制,主持正義。
李瀚良曾聯署反修例 不被編排審理相關案件
翻查資料,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李瀚良於2019年,曾參與由香港大學校友關注組發起的反對修訂《逃犯條例》聯署聲明。事後,李官被時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勸告,避免再有同類事件發生。司法機構亦為了避免出現表面偏頗的情況,不編排李官審理與反修例事件相關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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