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情操高尚」言論惹爭議被暫停審反修例案 郭偉健任國安法指定法官
17歲男學生及45歲女文員涉製作及派發港獨傳單,被控串謀刊印、發佈、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性刊物罪一案,今午在區域法庭再訊。控方今要求將本案交予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時,曾在將軍澳連儂牆斬人案形容被告「情操高尚」惹爭議的區院法官郭偉健,隨即表明身份,公布自己是國安法指定法官,有權審理與國家安全相關的案件。
翻查資料,法官郭偉健發表「情操高尚」言論後,遭司法機構暫停分派反修例事件相關案件逾年,惟近月已「解禁」。
郭官今天處理涉及「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的案件答辯。此罪屬於《刑事罪行條例》第10條,並非去年國安法新制訂的罪行。不過終審法院今年初探討國安法保釋條文所指的「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時,提及國安法和本地法律均有維護國家安全的罪行,曾舉《刑事罪行條例》的叛逆、煽惑叛離、煽動等罪為例。
根據國安法,危害國家安全罪案採用國安法的程序。國安法實施以來的煽動罪案件,經手的司法人員大部份已核實為國安法指定法官。惟指定法官對於煽動罪性質看法有分歧,有的應用國安法的規定,有的視作一般罪行處理。高院法官杜麗冰拒絕網台主持「傑斯」的保釋申請時,鑑於煽動罪不屬國安法,給予「疑點利益」,採用較低的正常保釋門檻。
案中兩名被告為曹雪芯(45歲)及黃俊偉(17歲)。二人被控在2020年5月至12月11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和另一人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
辯方今日申請將案件押後4周,至下月19日再訊,以待索取法律意見。男被告早前獲高等法庭批出擔保,女被告則一直還押。她今日提出擔保申請,但遭郭官駁回。
暫停審反修例案一年 近月解封
區域法官郭偉健去年處理一宗判刑時,曾發表備受爭議的言論。該案發生於前年8月,任職導遊的男被告不滿反修例運動令他斷絕生計,到將軍澳「連儂隧道」斬傷三人,一名傷者命危。去年4月,男被告承認控罪,被判入獄3月9個月。惟郭官在判詞中,大篇幅批評反修例運動是「恐怖活動」,並讚揚被告承擔罪責,表現出「高尚情操」,引起社會極大爭議。
司法機構事後暫停分派反修例事件相關案件予郭官審理達一年,惟近月已解封。他今日除處理本案,亦處理了立法會暴動案及「理大圍城」暴動案。
案件編號:DCCC767/2021
觀看原文: 按此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