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先改立法會選舉制度,再令泛民區議員紛紛跳船, 再補一輪DQ,下一步是恢復委任制,DQ選民,一勞永逸。……

【香港這一天】結集

地方行政是英殖民時代產物,港英政府1970年代在市區推出,1980年進行改革,部署97年退出殖民地。82年,港府將全港分為18區,每區設立區議會,逐步引入選舉,推動港人參與地方事務、政治參與。2007年全面普選落空,時任特首曾蔭權在2007年發表的施政報告推出措施發展民主,爭取落實普選,另外一步是推動地區行政的發展,提升區議會的職能和民政事務專員的角色,讓區議會參與管理部分地區設施。

地方行政制度跨越97,區議會選舉已舉行近40年,2019年11月區選歷史性近300萬人投票,投票率71%,代議制度揭開新一頁,卻原來是最後的一頁。民主派大勝,中央以舉行初選、顛覆政權,控告幾十名民主派人士違反港區國安法,港府其後修改宣誓條例,涉嫌透過發放虛假訊息,觸發泛民區議員集體辭職。

上周五開始,政府分批安排餘下211名區議員宣誓,港島區7人被DQ,區議員「買少見少」,有區議會建制派玩「 流會」,官員白等,地方行政制度已近乎崩潰。

今日再有傳媒引述消息指政府擬修改區議會選舉制度,包括重設委任議席。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表示,將來地區行政的發展方向有需要檢視,但暫時未有安排公布。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認為,改革區域組織無可避免,甚至不排除「 區議會」日後會有改名的可能,工作亦將局限在實務問題上,避免再演化成政治鬥爭平台。

地區行政至今走過40年。97後實施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港人治港,現在卻向後走,回到殖民地時代委任制,由政府從一班「自己友」中揀選合識人選參與管治,把反對及不同聲音排拒在門口。港英年代與特區年代管治方式「對接」。劉兆佳認為,「區議會」日後可能會改名,區議會隨時正式成為歷史,成功「去殖」。

基本法第97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可設立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就有關地區管理和其他事務的諮詢,或負責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衞生等服務。 過去已有說法指區議會並非是政治架構必然部份,假如地區行政的發展方向轉變,區議會就算保留,委任制勢將「被復活」,區議會名字是否保留,實際意義已不大。

中央年初出手為立法會選舉制度進行大手術,立法會議席增加至90席,當中40席由1500人選舉委員會產生,被形容為變相委任議席。中英聯合聲明寫上立法機關由選舉產生,基本法照搬, 只能在選舉方法上動手腳,中央官員據聞私下呻笨,在澳門基本法內,保留委任制。

基本法內並未列明必須設立區議會,設立區域組織,也不一定由選舉產生。回歸後,親中政黨包括民建聯及工聯會財雄勢大,「蛇齋餅糭」發揮效力,長期主導18區區議會,2019一役一鋪輸清光,中央先改立法會選舉制度,再令泛民區議員紛紛跳船,再補一輪DQ,下一步是恢復委任制,DQ選民,一勞永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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