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結案】兩警被揭記事冊內容極似連錯別字也一樣 「停留」寫成「停溜」
任職餐廳經理的28歲青年,被指在前年11月 11日,在中環「大三罷」示威現場身穿黑衫黑褲 、指罵警察,當場被捕。他獲警方擔保後一年半,始被落案起訴非法集結罪,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辯方比較兩位涉案警員的記事冊,二人所記錄的內容極為相似,甚至連錯別字都一樣,包括將「停留」寫成「停溜」,將「大廈」寫成「大厦」,質疑參考了另一人內容。
被告歐悅衡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 在中環德輔道中與畢打街交界參與非法集結。辯方不爭議被告當場被捕,但爭議他在場的行為。
控方傳召了事發時駐守機動部隊的警員葉鎮江(譯音)作供。他供稱,當天下午有警員在中環遭示威者包圍,於是到現場支援。
他到達中環德輔道中與畢打街交界時,留意到一名戴口罩、身穿黑衫黑褲的男子,站在示威群眾較前位置叫囂及指罵警察,並且無視警方警告,不願離去。他的隊員警長吳志華(譯音)於是上前制服該男子,他則以非法集結及違反蒙面法罪名宣布拘捕。二人將男子帶上警車後,確認他的身份是本案被告。
葉指,雖然當日的示威群眾,或會有人離開和加入,但該男子一直站在原地,而且站得較前,故他特別留意對方,亦特別聽到男子的叫囂聲。
警指被告穿黑衫黑褲但照片證被告著白T沒戴口罩
但辯方盤問時,展示一張被告被捕時的照片。照片清晰顯示,當時被告身穿白色印花T恤,披著深色外套,沒戴口罩。這些特徵,無論在葉的庭上證供抑或書面證供中,都不曾提及,故辯方質疑葉誤將其他叫囂示威者當成被告。
葉不同意辯方的說法。他解釋自己有留意被告穿著白色T恤,只是漏了記錄。他又表示,被告當天確實戴著黑色口罩,只是他宣布拘捕後,親手將被告的口罩脫下來撿取。
辯方:警方誤將放工路過的被告認錯叫囂示威者
辯方續指,比較葉與警長吳志華當日的警員記事冊,二人所記錄的內容極為相似,甚至連錯別字都一樣,包括將「停留」寫成「停溜」,將「大廈」寫成「大厦」,質疑他參考了警長的記事冊。葉否認。
另外,葉在當日的記事冊上,未有提及被告站在示威者前排,卻在事發後4個月才在錄取的書面證供中提出,質疑葉為合理化自己特別留意被告,才加插這情節。辯方指,實情是被告當天只是放工路過,沒有作出任何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質疑警方誤將被告認錯為其他叫囂示威者。葉一概不同意。
案件編號:ESCC79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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