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初選案】前立法會議員「慢必」陳志全准保釋 伴侶及袁彌明做擔保人
民主派初選被指串謀顛覆國家政權一案,還柙半年的前立法會議員「慢必」陳志全申請保釋。高院國安法官杜麗冰下午決定批准保釋,信……
民主派初選被指串謀顛覆國家政權一案,還柙半年的前立法會議員「慢必」陳志全申請保釋,今在高等法院處理。國安法官杜麗冰上午聽取近兩小時陳詞後,下午決定批准保釋,信納陳志全保釋期間不會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聽取裁決期間,身穿筆挺西裝的陳志全在被告欄內難掩激動。
慢必陳志全約於傍晚六時半離開高等法院,沒向傳媒發言,直接上車離開。他須交出10萬元保釋金,另由三人各提供10萬元作人事擔保,擔保人包括陳的伴侶和前人民力量黨友袁彌明。歌手黃耀明也有到庭聽審。
陳志全為初選案中第14人獲准保釋,如同其他被告須遵守特殊保釋條件,包括不得作出可被合理視為觸犯國家安全罪行的言行,不得參與或組織選舉(投票除外),不可接觸外國領事和官員。
此外,陳須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港,晚11朝6宵禁,逢星期一、三、五、六向警署報到。
【案件編號:HCCP47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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