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空姐牛肉飯」老闆郭德英去年申請私人檢控時任廣播處長梁家榮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但裁判官拒發檢控傳票。郭德英上訴,今在上……

餐廳「空姐牛肉飯」老闆郭德英不滿香港電台節目立場偏頗,去年申請私人檢控時任廣播處長梁家榮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但裁判官拒發檢控傳票。郭德英上訴,案件今在上訴庭由三名法官審理,押後宣判。庭上探討受理私人檢控的法律門檻,郭德英親自發言時謂,法院輕易批准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的私人檢控案件,感覺對她「非常之唔公平」。

郭德英到高等法院應訊。

郭德英沒有律師代表,資深大律師黃佩琪獲委派以「法庭之友」身份協助法庭。黃大狀和律政司均認為,裁判官裁定郭未能就犯罪意圖舉證,並無犯錯,而挑戰裁決應提請司法覆核。

案件涉及簽發私人檢控傳票的法律問題。律政司主張採用較高門檻,檢控必須有合理成功機會,以防濫用。惟法官李運騰指,要裁判官單憑文件短時間內定奪,恐怕強人所難,同時會否變成未審先判。

黃大狀認為,簽發傳票時未到審訊階段,未傳召證人,資料有限,採用合理定罪門檻是太早。根據案例,發傳票的準則應是控罪元素是否表面上齊全,毋須裁定證供是否表面成立。

律政司籲立指引 上訴庭指應交裁判官衡量毋需教

律政司建議上訴庭提供指引,法院收到私人檢控申請便應通知律政司,若申請有考慮餘地,應邀請律政司協助法庭,以便律政司履行憲制職責。不過法官潘兆初和潘敏琦指,需否律政司協助應交由裁判官衡量,毋需上訴庭「教」裁判官做決定。

郭德英發言時,自言是沒有法律知識的小市民,純粹想改善不公義、不合法之事。她指許智峯申請私人檢控「一入就批」,質疑法庭是否對她用較高門檻,感覺非常不公平。

許智峯去年申請私人檢控西灣河開槍警及涉嫌撞人之的士司機鄭國泉,獲裁判官批准,但其後律政司以證據不足為由,介入中止檢控。

【案件編號:HCMA2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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