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少女涉嫌在紅磡堵路,被控非法集結罪。案件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當日喬裝跟蹤三名被告的警署警長供稱,其中一人用「黑色……

前年10月實施禁蒙面法後,全港多區發生警民衝突,有三名少女涉嫌在紅磡堵路,被控非法集結罪。案件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當日喬裝跟蹤三名被告的警署警長提及當日採取「行吓左、行吓右」策略,扮作示威同類人,他堅稱視線沒受阻,但承認看不到面容特徵,連髮型及瀏海都「唔係太清楚」。作供期間,其手機響起《大丈夫》的鈴聲,惹旁聽席市民竊笑;午休期間他為避記者鏡頭,躲在法院二樓牆後逾半小時,其間疑無視不得在法院大樓攝影的規定,用手機拍記者。

三名被告為依序為案發時未滿17歲、姓凌女生(18歲)和姓柯女生(18歲),及無業的何紫瑩(20歲),她們被控前年10月7日在紅磡民兆街近民泰街參與非法集結。

不認為一男望三少女會招懷疑

警署警長17052盧卓康早前供稱,當晚他喬裝行至黃埔花園,現場有數百人聚集,當中有人掘磚堵路,其間三名被告將磚頭放在紅磡道上。盧今在盤問下表示,雖然三名被告堵路時身處示威者後排,但其視線沒受阻,其間他一直「行吓左、行吓右」,視線沒離開過三人。辯方質疑:「你行吓左又行吓右,一個男人望住三個少女,唔驚人覺得奇怪咩?」盧表示:「正正咁先唔覺得奇怪,如果企喺到反而仲奇怪」,並形容策略是「行嚟行去,扮係佢哋同類人囉」。

盧又供稱,其中一名穿淺色上衣的被告用「黑色嘢」掩面,遮掩鼻以下位置,雖然他一度距離對方僅5至10呎 ,但看不清「黑色嘢」是什麼。辯方質疑現場燈光昏暗,惟盧說「未必係」,因他多數身處少女的後方觀察。他又指,觀察該名被告堵路時,曾看過她的正臉及側臉,但看不到她鼻以上的面容特徵,連髮型及瀏海也「唔係太清楚」,僅記得她留長髮、沒戴眼鏡。

被告脫下蒙面物後警長只留意上半身

盧續供稱,他一直跟蹤三名被告,並看到三人在民泰街脫下蒙面物品,其間他只留意她們的上半身,但看不到她們將蒙面物品放在何處、抑或只是拿著。

被告何紫瑩

辯方又質疑,盧供稱跟蹤三名被告途中轉了三個街角,那為何不一早將他們截停拘捕。盧回應指,正常情況下應及早截停疑犯,但當時正值2019年社會事件,情況並不正常,示威者人數是警方的倍數,他擔心勢孤力弱。辯方質疑他為何不立即要求同袍增援,他則指當時防暴隊正在紅磡道掃蕩。根據盧早前的證供,他跟蹤三名被告至德民街時,才通知上司及同袍拘捕她們。

庭上響《大丈夫》鈴聲惹竊笑聲

此外,盧作供期間一度響起手機鈴聲,庭上迴盪起關正傑主唱、黃霑填詞的名曲《大丈夫》:「大丈夫一生要經過,困難磨練共多少⋯」旁聽席隨即傳出竊笑聲,盧則忙亂地關掉鈴聲,並尷尬地向裁判官鄭念慈致歉稱:「唔好意思,法官閣下。」

午休期間,盧為了躲避記者鏡頭,在法院大樓二樓徘徊逾半小時,並一度躲在牆後,疑用手機拍攝記者。其間有軍裝警員特意走出大門外巡邏,惟看見記者後又折返法院大樓。根據司法機構的規定,除非獲特別許可,否則法院大樓不可攝影。現場所見,九龍城法院大樓各處均張貼了「不准攝影」標誌,包括盧逗留的二樓。

案件編號:KCCC11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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