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總DQ會員資格風波】 競爭事務委員會主動介入調查 稱行業協會規則應具透明度
5個本港排球會去年底獲香港排球總會(排總)通過成為正式會員,惟至今年5月突然被新一屆董事局DQ,5球會上周末披露事件引發爭議,競爭事務委員會(競委會)今日(23日)主動發新聞稿回應,表示正了解事件,特別是會否引起《競爭條例》下的競爭問題,並要求相關人士提供資料,或任何人士如有相關資料,與競委會聯絡。翻查競委會的網頁,競委會由2016年起所進行的諮詢,以及競爭事務審裁處的執行訴訟中,均沒有牽涉體育界的個案。
競委會在新聞稿中提及今年7月發表「關於行業、體育、專業及工商協會/組織的若干入會條件及程序的競爭問題」意見公告,指出行業協會的入會規則應具透明度、合乎比例、不含歧視成分,並呼籲所有行業、體育、專業及工商協會或組織,主動審視入會及開除會籍的準則及程序,如有需要應適當修改,以確保符合《條例》規定。
該委會重申,行業協會應基於具透明度、合乎比例、非歧視性及客觀的條件及程序,才可開除會員的會籍,並需告知開除會籍的原因。該會員亦應有機會提出上訴。不符合要求的入會及開除會籍的規則,或會被競委會視為具有損害競爭的目的或效果。就今次排總DQ球會會籍的爭議,提供資料的人士可致電 3462 2118 或透過電郵(enquiry@compcomm.hk)與競委會聯絡。
排總周一(20日)發聲明稱指早於上屆董事局已有會員投訴並請求推翻有關決定,但不獲受理,遂由今屆董事局續理,並稱上屆董事局決定未符客觀標準,故認為早前其他會員的投訴成立。5會(力臻排球隊、仁濟排球會、葵青女子排球隊、ALPS SPORTS ASSOCIATION和青龍排球會)昨日再發聯合聲明逐點反駁,表示成為正式會員屬合法決議,認為排總所說的大律師意見不應凌駕於會章,而且解釋決定的簡報會僅長15分鐘,並不公開及透明,他們已去信排總要求公開所有文件。
聲明又提到,在排總現有29個會員中,僅9個會員在甲一、甲二及乙組中擁有參賽球隊,質疑現有給予正式會員的資源只有少部分分配到較高水平球隊,其餘甲一、甲二及乙組球隊就需自行爭取緊絀的訓練場地,而參與較低水平賽事的部分會員卻可享有資源及便利,資源分配上難免引起公眾疑慮。
聯合聲明最後重申,對於香港排球總會董事局解除五會正式會員資格的決議表示堅決反對,並將繼續就事件向相關機構申訴,要求董事局向五會及公眾清楚交代事件,提供有關決議的合法理據,並公開所有有關的律師報告及文件,為本地排隊營造一個公開、公正及透明的環境,以保障各個球會及運動員的基本權益。五會並促請排總擔當應有的領導角色,妥善運用公共資源,持續推動本地排球運動發展。
仁濟排球隊教練陳建達於周二(21日)接受香港電台節目《自由風自由PHONE》訪問,他形容排總的聲明「無乜新意」,只是不斷強調有大律師報告,卻沒有詳細說明基於什麼原因去解除他們正式會員的資格。
陳建達認為加入成為正式會員對球隊非常重要。他解釋,5支球隊都是從基層球隊發展出來,一直借用康文署場地,但近幾年一場難求,甚至需要球員自己在體育館外搭帳篷通宵排隊訂場,有球隊需要到離島練習,假若沒有場地則只能在街場訓練。他形容,場地問題一直都是好大的壓力,球隊希望提供更多的資源讓球員專心訓練,相信成為正式會員可以令球隊得到更多資源。
陳建達提到,排總的屬會會員擁有優先預訂場地的權利,可預訂六個月後的場地,所以加入成為正式會員的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可確保能預訂場地作日常訓練之用,亦希望能申請政府的體育資源,例如康文署的「社區體育會計劃」,就規定必須是總會會員才符合申請資格,如果不能成為正式會員,即使是甲一球隊也未能申請。
至於排總聲明中指申請成為會員沒有明確的資格,陳建達則表示總會的章程中,有列出準會員及正式會員的入會要求,而仁濟排球隊當初也是按照要求撰寫申請信。他說:「自己唔敢講有冇資格」,惟仁濟於 2016﹑2017年兩次奪得香港男子排球聯賽冠軍,過去十年一直都是甲一頭三名球隊,而今年的亞錦賽男子成年隊,14位球員中有7位來自仁濟﹑力臻及青龍這三隊被排總取消正式會員資格的球隊,佔全隊的一半,他補充「如果我哋呢個成績都冇資格成為正式會員,我覺得有啲奇怪」。
被問到接下來5會會否採取什麼行動,陳建達表示他們現時亦很迷惘,事情從五月發生至今,他們都一直有向總會查詢,但總會卻沒有給予正面的回應,而球隊亦曾聯絡過康文署及議員等幫忙,不過排總的回應與聲明大致相同,陳建達苦笑地道:「我哋都冇咩方法,始終冇咁多資源去爭取」。他表示,球隊屬業餘性質,預訂場地訓練等都是球員自費,暫時沒餘力透過法律跟進,只希望社會上更多人關注事件,期待有人能協助他們處理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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