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 11 月區議會選舉前夕,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在屯門街站拉票時,遭男子假裝獻花持刀襲擊,男子承認交替控罪有意圖傷人罪及傷……

前年 11 月區議會選舉前夕,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在屯門街站拉票時,一名男子上前假裝獻花持刀施襲,造成何的胸口有2厘米刀傷,保鑣亦受傷。該男子被控企圖謀殺及傷人兩罪,他早前承認交替控罪有意圖傷人罪及傷人罪,今(27日)於高等法院被重囚9年。法官杜麗冰指被告的犯案計劃有預謀及精密,行為極不理智及可怕,指受害人何君堯事後受驚及感擔憂,幸他視負面情緒為挑戰,才能跨過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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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宣讀判詞期間,被告不時張望旁聽席點頭,又曾低頭戚眉,他聞判後表現冷靜,離開前向旁聽人士揮手道別。

被告董栢輝(31 歲)承認於前年 11 月 6 日在屯門湖翠路 138 至 236 號的行人路,意圖使何君堯身體受嚴重傷害,及非法及惡意傷害何的保鑣張英才。他原被控的企圖謀殺罪則存檔法庭。

報告指何君堯樂觀自信事件對他傷害不大

辯方大律師馬維騉求情時,引述受害人何君堯的心理創傷報告,形容何是樂觀、有自信和隨和的人,幸好事件對其造成的傷害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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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就刑期求情時,援引前年大埔連儂牆斬人案例,指該案被告曾追趕及不斷用生果刀襲擊受害人,對受害人造成終生陰影。該案被告認罪後,最終被判監6年4個月。

反駁指本案有預謀幸受害人及時反應

法官杜麗冰聞言回應,指該案被告是隨機襲擊,反觀本案被告有預謀,幸得何君堯及時反應,否則可造成更嚴重後果。

辯方又呈上被告及其家人、師長朋友撰寫的求情信,力陳被告是個孝順、安靜、喜歡閱讀的人。被告還柙期間仍有保持閱讀習慣,望服刑後回饋社會、彌補過失。

極不理智可怕 香港是文明地方絕不能容忍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有預謀地犯案,他曾於案發前兩日,兩度到街站視察情況,計劃精密,而且被告案發時身上亦攜有兩把利刀。法官形容,被告的行為極不理智和可怕,在香港這個文明的地方,絕不能容忍這些令人憎惡的行為。

在大埔連儂牆附向青年割頸及劏肚的內地人(資料圖片)

不論背後意圖 政治目的亦非藉口

法官指,不論被告背後犯案意圖為何,例如有政治目的等,都不是作出如此暴力行為的藉口;而被告的背景及性格亦未能解釋其行為及罪責。

受害人何君堯事後受驚及感到擔憂,幸好他視負面情緒為挑戰,才能跨過難關,惟他至今置身人群時,仍會過度警覺。

法官續指,今次襲擊幸好沒有對受害人造成致命傷害。受害人何君堯事後受驚及感到擔憂,幸好他視負面情緒為挑戰,才能跨過難關,惟他至今置身人群時,仍會過度警覺。

法官認為辯方案例對本案量刑沒大幫助,指「傷人17」的控罪沒有刑期參考,要視乎每宗案件的案情及被告情況作考慮。就交替控罪二,即意圖使何君堯身體受嚴重傷害,量刑起點為12年,減刑後判囚9 年;而就控罪三,即非法及惡意傷害何的保鑣張英才,量刑起點為最高的3年,減刑後囚27個月。兩罪刑期同期執行,即共判囚9年。

⚫意圖使何君堯身體受嚴重傷害:量刑起點12年,認罪減刑後判9 年
⚫非法及惡意傷害何的保鑣張英才:量刑起點為最高的3年,認罪減刑後 27個月

反修例運動期間曾發生多宗傷人事件:

⚫割頸劏肚 6年4個月
前年10月一名19歲男青年在大埔行人隧道「連儂牆」附近派發傳單時,遭一名內地青年用生果刀割頸和劏肚。該內地人於今年五月認有意圖而傷人罪,被高院法官陳慶偉判監6年4個月。陳官當時引述報告指,事主事後患有嚴重創傷後遺症及抑鬱,每晚會發噩夢及失眠,有幻覺及幻聽,曾數度企圖自殺。

⚫咬斷警手指 5年6個月
前年7.14港大畢業生杜啟華在沙田新城市廣場內咬斷警長手指的杜啟華,於區域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有意圖而傷人罪(俗稱「傷人17」)等4項罪名成立,判囚5年半;其中「傷人17」判囚4年5個月。

⚫牛肉刀斬傷三人 3年9個月
前年8月20日將軍澳連儂牆斬人案,被告洪震用牛肉刀斬傷三人,承認三項有意圖而傷人罪,被判入獄3年9個月,主審法官郭偉健曾形容被告被告「情操高尚」。其中傷勢較嚴重的是26歲女記者被牛肉刀刺傷右肩及右後胸,手術後失去部分肺部組織,對呼吸功能造成永久障礙,並患上創傷壓力症。 

案件編號:HCCC19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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