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委員出庭辯稱他有酗酒習慣,亦有善忘的問題,案發當日數度叫住事主不果,取走款項後欲通知銀行或警方,惟當晚出席晚宴後「斷……

上海市政協委員李可莊疑順手牽羊,在櫃員機偷取他人遺下的2,100元現金,暫委裁判官朱文瀚今裁定案件表證成立。政協委員出庭辯稱有酗酒習慣,亦有善忘的問題,案發當日數度叫住事主不果,取走款項後欲通知銀行或警方,惟當晚出席晚宴後「斷片」,對事件完全失去記憶,至逾半年後警方上門拘捕。

被告李可莊

三月才就「酗酒」求診 控方質疑作故仔純為準備抗辯

被告李可莊(51歲)今出庭自辯。辯方呈上醫療報告,報告指李有酗酒習慣,經常酒後「斷片」,導致他有善忘問題。李在盤問下確認,他是一所公司的董事總經理,一年營業額約為六千萬元。他亦在內地擔任多項公職,主力推動滬港經濟發展。

控方質疑,酗酒問題會影響李營運公司及擔任公職的表現,李不同意並謂「暫時冇發生過」。控方續指,直至今年三月之前,李從沒就有關問題看過醫生,質疑他純粹是為準備抗辯,誇大酗酒問題「作故仔」,李一律否認。不過,李承認他在案發當日下午並沒飲酒。

被告找到資深大律師清洪代表

指事主走得快 不知沒取款櫃員機會「食返啲錢」

李亦在盤問下承認,他幾秒內已發現事主沒取錢,當時他仍未插卡。控方指出,如果他即時走向事主,應有充足時間追上。李強調,雖然他已忘記當日的事,但呈堂片段可見,自己似乎曾嘗試數度叫住事主,「嗰個人走得好快,已經離開咗銀行。你見到我冇將錢放入袋,而係放埋一邊,因為啲錢阻住我㩒錢」。

控方指出,提款人若長時間沒有取走款項,櫃員機通常會「食返啲錢」,李稱當時他並不知櫃員機有此設計。控方亦質疑,當時銀行仍未關門,而銀行與警方均有24小時熱線可致電,李於去年6月11日至12月29日其間,應有充足時間就事件通知各方。李回應「如果我記得,就係」,並稱他是事後逐段觀看閉路電視片段,始能重拾對事件的記憶。

資深大律師清洪(左),精神科醫生何美怡
被告於三月向精神科醫生何美怡(右)求診。

李可莊在資深大律師清洪的覆問下指,片段中可見他離開銀行時,將涉案款項放在銀包下,而非銀包內。他說亦知全港幾乎所有提款機都裝有閉路電視,他提款後亦有記錄,表明不會「咁蠢」特意犯險去偷2,100元。

辯方證人精神科醫生何美怡出庭確認,被告的酗酒習慣或會導致記憶受損。何在盤問下透露,被告於今年3月首次求診,此前並無精神病紀錄。何同意,她只是基於被告的描述,得出報告的結論。

案件押後至10月7日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ESCC9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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