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退休的55歲警司龍少泉涉於4年間詐騙逾600萬房貸,被廉署起訴兩項欺詐罪。龍辯稱他從沒向銀行表示單位供父母居住,申請按……

剛退休的55歲警司龍少泉涉於4年間隱瞞出租單位,向政府及銀行詐騙逾600萬房貸一案,今(30日)在區域法院續審。龍辯稱他從沒向銀行表示單位供父母居住,申請按揭是太太全盤處理,他僅在空白表格上簽名。控方另多次追問龍事前有否細閱《公務員事務規例》,龍聲稱沒有,謂「睇咗我今日就唔會坐喺度啦」。

剛退休的55歲警司龍少泉涉詐騙逾600萬房貸,被廉署起訴兩項欺詐罪。資料圖片

龍少泉供稱2015年駐守警察學院時,經同事得知政府購屋貸款計劃,以他理解,即合資格人士可提早用退休金置業,同時繼續住在宿舍。控方關注龍於2016年填寫多份申請表格時,有否先細閱「重要事項」下的《公務員事務規例》第808及809條,之後才簽署「本人已閱畢及明白」條例的聲明。龍多番重申,他有閱讀表格及附件,知道不能領取雙重房屋福利,但他無自行查閱條例細節,並略顯不耐煩地回應「睇咗我今日就唔會坐喺度啦」。

控方案情另指龍向滙豐銀行申請按揭時,訛稱單位供父母居住。龍少泉庭上辯稱申請由太太全盤處理,他只在空白的申請表簽名,再由太太轉交銀行職員協助填寫。控方質疑龍當時根本知情,指銀行職員填寫內容必然基於二人提供的資料,惟龍堅稱「一定唔係我填」、「係太太同銀行傾」。

龍少泉作供完畢,案件押後至10月15日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DCCC410/21 】


觀看原文: 按此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