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游行十七载,香港民间人权阵线宣布解散
「17年来,风雨无阻民阵在维园举办集会游行。但近两年面临取缔危机、成员爆发退会潮,平台在两任召集人相继入狱不久后正式解散。」
端传媒实习记者 何颂盈 发自香港
2002年创立、至今逾19年历史的民间人权阵线(下称民阵)今日(15日)宣布解散。
民阵声明表示,“近一年多来,政府不断以疫情为由,拒绝民阵及不同团体的游行申请,各成员团体遭受打压,公民社会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民阵本希望继续以原有的方式与大家迎难而上,可是,召集人陈皓桓已因多宗案件身陷囹圄,秘书处已无法维持运作,而在没有成员参与来届秘书处的情况下,只能在此无奈宣布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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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阵表示,已于8月13日召开周年大会,出席成员团体一致议决由即日起解散。民阵约160万港元的资产,会指示民阵资产托管团体捐给合适的团体。
作为由数十个民间团体组成的平台,民阵2003年起举办七一、五一及元旦等示威大游行,惟自2020年七一游行申请被拒、国安法实施后已暂停举办活动。据报导,民阵日前曾召开会议,跟进有关解散的决定,解散前仅剩下8个团体成员。
8月12日,警务处处长萧泽颐曾接受建制报章《大公报》专访,称民阵近年组织“一系列大型非法游行集会”,“可能涉嫌违反国安法”,而警方已搜集相关证据,随时对违法组织依法采取行动。《大公报》早前亦以头版报导民阵为“非法组织”,应及早取缔及拘捕相关人士。
因应民阵的解散声明,警方约下午2时回应指,由于民阵先前未有依时提交警方申索的6项资料,正积极跟进其违反《社团条例》内的罪行,又重申刑责不会因组织解散或成员辞职而被抹走。
日前(10日),另外一个历史悠久的组织,全港最大单一行业工会的香港教育专业人员协会(教协),遭官媒港府围攻两周后,宣布解散。
连续17年七一号召上街,到反修例后开始退场
民阵成立于2002年9月,定位是联合民间团体,搭建公民平台。首届召集人胡露茜指,当时有感回归状况恶化,所以希望建构民间社会,达到公民社会的“自主自发”。初时成员团体有30多个,最高峰时超过50个,政治光谱有温和有激进,也有部分宗教团体和慈善团体。
令民阵打响名堂的一役,要数2003年的七一大游行。当时香港仍未走出沙士(SARS)带来的经济阴霾,又遇上政府推动《基本法》廿三条立法,大量市民不满港府施政。民阵担起号召大旗,以“反对23,还政于民”为游行口号,呼吁市民上街。结果,超过40多个团体表示支持,加上多个专业界别呼吁市民参与,最终民阵宣布有50万人上街。
游行数日后,行政会议成员田北俊宣布辞职,自由党在立法会倒戈令条例无法通过。最终,政府宣布无限期押后草案,并于同年9月初撤回,被视作民主运动的一大胜利。在大众眼中,走在队伍龙头的民阵自此与七一游行划上等号,奠基每年游行的民间传统。多年七一大游行中,较政治化的诉求有如2007年开始的“争取普选”、2019年的“撤回恶法”等,有时则更著重民生和社会公义,诸如“打倒地产霸权”、“改善民生”等等。
2019年反修例运动,民阵早于风波酝酿之初举办两次游行,试图唤起公众关注。据大会估计,民阵在3月31日发起的游行有逾万人参加,一个月后更翻倍至13万人。步入6月,民阵主办的“6.9”与“6.16”大游行,分别宣布有103万及200万人出席,被视为运动的正式开端。为追究连场警民冲突的责任,民阵提出“五大诉求”,成为示威者日后主要纲领的雏形:完全撤回逃犯修例、追究警方开枪责任、不检控及释放示威者、撤销定性6月12日集会为暴动、林郑月娥问责下台。
同年七一,民阵如旧举办维园游行。入夜散场后,有示威者将行动升级,冲入香港立法会,占领议事堂宣读抗争宣言。立法会多处被人用喷漆涂上标语,其中一句是“是你教我们和平游行是没用的”。
后来为应对警方反对聚集的禁令,示威集会采取“流水式”的策略,加上街头抗争白热化,民阵逐渐退场至“和理非”(和平、理性、非暴力)游行的主办方,零星多元的活动则由市民和组织接棒举行,包括由刘颖匡发起的民间集会团队(已解散)、基督教及天主教组织、银发族及家长小组等。至运动后期,民阵平均每月只举办一次游行。根据警务处数字,2019年每日平均举行超过31宗公众活动。
及至2020年,港区国安法实施,加上疫情,香港警方首次反对民阵的七一游行申请。此后,民阵再未主办任何活动,2021年也没有入纸申请游行。临时召集人钟松辉认为,自2002年成立的民阵已经完成历史任务,连续申请了十七年游行。
当时他表示“现在的情况不是叫做解散,但不会再搞任何活动”、“出年都不会再搞”。
召集人身陷牢狱,组织被指违法
事实上,民阵的“不再作为”可追溯至两大窘局:召集人相继入狱、组织屡被威胁取缔。
2021年3月,前召集人岑子杰因民主派初选案仍被还柙、继任召集人陈皓桓则身负多宗其他控罪。同时间,有消息称警方正在调查民阵是否曾获外国资助,若属实将违反《港区国安法》并被取缔。不久后,多个团体成员陆续退出民阵,包括民主党、街工、香港民主民生协进会(民协)、公民党、新民主同盟,以及刚解散的教协。
5月中,警方再向民阵申索6项资料,质疑其违反《社团条例》第5条,未有申请社团注册,并要求提交民阵由2006年9月至今曾举办的游行集会资料、成立以来的收入来源、开支、用作接收任何资金或款项的银行及户口号码等。继任召集人陈皓桓回复指,民阵多年来之所以没有正式注册,只以平台方式运作,是因为香港人根据《基本法》应有结社自由,不应受到任何限制。
他又重申,警方多年来与民阵开会合作都没有提出问题,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2013年更曾称民阵为“朋友”,反问为何警方今日会突然一改态度,将之称为“非法社团”,认为并不合理。
时任警务处长邓炳强其后表示,由于民阵未有提交上述资料,不排除采取执法行动。不久,陈皓桓亦因“10.1”游行案被判囚18个月,令平台领头一职再次悬空。不过,他在狱中来鸿,坚持“民阵不会解散,直到最后一刻”,并以“石在火种在,人在希望在”劝勉收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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