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寫作、偶像、話題和市場
有寫作習慣的友人在個人Facebook大致說起「自己想到文章要怎麼寫的時候,話題熱度都消失了。」
寫作如呼吸、經過了讀者有無之焦慮的我,還是覺得想到就寫、喜歡的就寫、不吐不快的議題也寫,這樣的寫作才真摯、真實而有熱誠。畢竟自己從小學作文的時候已經是這樣,即使讀者只有老師和未來的自己,只要寫自己喜歡的東西、用最舒適的方法寫就帶來最大的喜悅。(說起喜悅,2013左右我中三的時候中文課命題作文有半自定題《____的喜悅》,當時想到寫獨處的喜悅,跟老師討論題目時她說很好奇我怎樣寫,於是以自己的步調、最熟悉的題材寫好了,那篇是我初中生涯最喜歡的作品,也成了班裡面的佳作。多年後聽到林家謙的《一人之境》也想起那篇作文)
因為喜歡音樂、喜歡中文,從小聽歌好像都聽得比人仔細、入腦。昨晚回家累透了邊哭邊在個人Facebook打文說自己中學、公開試以來放棄的夢想,洗完澡吃宵夜的時候突然想起陳奕迅的《任我行》。曲中說著成長時離群和合群的掙扎和想法上的轉變,最深刻的莫過於最後一句「人群是那麼像羊群。」即使多想變得獨特、多想離群,只要生為人,就是人類這種集體意識的一員,多想否認,始終現在人做的所有決定都經歷過多年人類進化和歷史而堆疊而成。中學時最喜歡的歷史老師說過:「History repeats itself, so we have to learn from history. (歷史會不斷重演,所以我們必需從歷史中學習)」即使如今的自己人微言輕,學過歷史、知道人類種族仇恨的極致,就會提醒自己不能成為這樣的人。
到底成長,是一個成為自己討厭的大人的過程,還是一個成為自己小時候也會景仰的大人的過程?
崇拜偶像,是一個欣賞、追求自己無法成為的個體的過程。小時候看韓星時喜歡Super Junior和Boyfriend,現在也很喜歡,他們擁有我認為「哥哥」應有的帥氣又傻氣、可是一直努力的面貌。開始喜歡電腦、喜歡研究各種思想的時候崇拜Steve Jobs和李小龍,因為他們都去了一個我短期內無法到達的高度,不論悟性或是有熱誠的工作層面。做著自己喜歡的工作而到了世界知名程度的人,付出的努力、先天的天賦都很多很多,大概是很多人窮一生都無法比上的努力程度吧。對於很多努力讓自己變好、讓世界變好的人,我都很欣賞,因為真、善這種比較傳統的美德在現代社會,尤其是香港,都被undervalue甚至抨擊。知道不及人外向、做「世界仔」沒別人那麼擅長的自己,就只能繼續善良地努力,那起碼自己不會後悔、夜裡也能安心入眠。
善良而不願隨波逐流的人,大概會落得被認為非主流、不懂做人吧。可是我就是那樣活著才感到舒服呢。
「以德報怨,何以報德;以直報怨,以德報德。」孔子·《論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