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首發香港商業警示
美國今天首度發布香港商業警示,警告在北京實施港區國安法、反外國制裁法後,在香港營運可能面臨商譽、財務甚至法律風險。美國財政部也加碼制裁香港中聯辦7名副主任。
美國國務院、財政部、商務部與國土安全部今天聯合發布警示,提醒在香港營運或與遭制裁單位有接觸的美企,可能面臨4大類風險,包含「港區國安法」相關風險、資訊隱私風險、重要商業資訊透明與取得風險,及與遭制裁中港人士或單位接觸的風險。
商業警示指出,在香港營運的企業及代表他們從事商業行為的公司與個人,都受到香港法律管束,包含港區國安法。已有外國公民被香港當局依國安法逮捕,其中一人為美國籍;遭逮捕可能面臨旅行文件遭扣押,也可能被禁止離開香港。
此外,商業警示警告,在港區國安法下,北京與香港當局可能利用擴大法律權限,從駐港企業與個人身上蒐集資料,查看是否有違反國安情事。企業可能在沒有搜索令情況下遭監控,或是被要求將數據資料交給當局。
由於美國已對香港祭出多種制裁措施,商業警示提醒,在沒有取得官方許可下,美國個人與實體不得與遭制裁單位有特定交易往來,違反者恐面臨民事與刑事罰則。
除了可能遭遇來自美國的刑罰,商業警示表示,在港美企若遵守美國制裁措施,也恐遭受中國報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