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城·情意結 | 元朗(上)
生於香港。教育,是一場公式化的倒模過程,着重等級評分。有說求學不是求分數,然當社會大眾只憑分數標準判斷成敗,一紙證書定義高低,致令生命在競爭不斷的淘汰機制低下,僅因循追逐社會認可的單一成功路向,錯過各種單一以外的可塑空間與無限可能。
活於香港。生存,總跨不過沉重的現實枷鎖。棲身於高生活成本的環境氛圍,生命無可避免的為著安居置業而勞碌奔波,維持三餐溫飽而掙扎求存。眼見成長的環境正在急速變遷,熟悉的人、物、事被發展的步伐無情踐踏,改變本質。這片土地,如此陌生得不再留戀。
然自那年初夏,目睹圍城裏的生命為著捍衛共同信念而流動、連結。彷彿領悟,理想的烏托邦是從不會如奇蹟般降臨,唯有彼此團結創造,方能成就樂土。現在,無論是黑白黃藍,去或留,讓我們從每道微小的選擇,守護初衷。曾經,自覺這片土地貧瘠得只剩金錢名利,盡是壓抑。如今,處身於黑暗,卻反倒渴望見證城裏的每時每刻,哪怕默待浮花的消逝。
始於,最熟悉的地方
新界五大氏族分別為鄧、侯、廖、文、彭五氏,當中以鄧氏為最早來港定居之氏族。早於北宋初年,原籍江西省吉水縣的鄧氏家族舉家遷居至現今元朗錦田一帶,置田立業。隨著人丁興旺,子孫繁衍,鄧氏一族的旁支族系漸轉散落至新界各地,成為新界原居民的第一望族,建村建圍,坐擁田地。
位置香港西北的元朗,過去曾是香港最大的漁米之鄉,盛產絲苗,亦懶以漁業維生。早於明代已在該區設立墟市,供村民進行貿易。及至清廷於1661年頒布《遷海令》,藉限制東南沿岸居民往內陸遷徙五十里,以斷絕反清勢力的支援。此令一出,以致墟市棄置,地區凋零。至1669年,禁令撤銷。為了復興沿岸地區的經濟產業,清廷鼓勵內地居民南下新界落戶。適逢錦田官紳鄧文蔚因考取進士而獲得封地,選址在元朗西邊圍與南邊圍之間的涌旁設立墟市(即現時元朗舊墟的位置,又即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聚集之地),日漸發展成區內最大的農產品集散地。隨著人口的增長和凝聚,元朗亦在不知不覺間踏上發展道路的起點。
時至1898年,經歷中英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及因此而引發的鄉民守護家園抗爭後,英國正式接管新界。往後,貫通九龍與新界脈絡的青山公路落成,帶動人流。原有的元朗墟逐漸不應需求,促使一班來自十八鄉、八鄉及屏山鄉組成的官紳成立合益公司,以股份制集資籌募資金,成功在原有墟市的對岸另立市集,打破錦田鄧氏舊墟的市場壟斷,為區內打造更理想全面的營運環境。新墟的出現及發展匯集更多的店舖及人流,日漸取代原有墟市成為區內的核心地帶。
然而,隨著六十年代南來人口激增,驅使政府在新墟地段收地,作擴展交通網絡之用。原址店舖被安排遷往新建的合益街市營業,新墟從此衰落式微。終至七十年代,元朗正式被納入新市鎮發展計劃,新墟所在的一帶位置更被列入市中心的發展範圍,正式清拆,為舊時代劃上終點離場。經歷朝代的變遷與新舊墟的交替末落,元朗,終從一片魚塘濕原之鄉土地,發展成一個住宅項目林立的新市鎮。
「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我們是絕不容許任何暴力行為發生,我們看到昨天在元朗事中的施襲者,是目無法紀,肆意傷害市民和鐵路上的乘客,行為令人髮指,我們是絕不容忍、絕不姑息,我已經要求警務署署長要全力緝兇,讓兇徒繩之於法。」 (2019年7月22日。特首林鄭月娥在記者會中,就元朗襲擊事件作出的相關言論及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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