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禁止雨傘、頭盔及防毒面具出現在宣誓場地
香港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向港島區區議員發邀請函,通知他們於本周五出席區議員宣誓儀式,儀式上午9時在北角社區會堂舉行,信件提醒區議員須準時出席,按預先選擇的版本及語言,在監誓人面前讀出誓言,除正在宣誓的區議員外,其餘區議員在宣誓進行時均須就座。
宣誓人必須真誠、莊重地進行宣誓,要準確、完整、莊重地宣讀包括「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內容的法定誓言,故意宣讀與法定誓言不一致的誓言或者以任何不真誠、不莊重的方式宣誓,即屬拒絕宣誓。監誓人對不附相關法律規定的宣誓,應確定其為無效宣誓,並不得重新安排宣誓。
當局對宣誓人的衣飾亦有指引,他們必須穿著商務服裝,穿著不恰當服飾,或會被視為違反真誠及莊重宣誓的要求,被拒進行宣誓。信函列舉部分不恰當衣飾的例子,包括展示政治化標誌、口號或標語的衣物、配飾或口罩;有商業性質廣告的衣物包括運動隊伍球衣,破損或有破洞的衣物、短褲、工人褲、牛仔褲;宣誓人亦不可以穿著拖鞋或涼鞋。
信件提醒出席宣誓儀式的人士,不得攜帶任何主辦單位認為可能影響宣誓儀式進行或對在場人士造成滋擾、不便或危險的物品進場,包括雨傘、防毒面具和頭盔。主辦單位可拒絕不遵守場地規則的人士進場,而這些人士離場後不得於宣誓儀式進行期間重返會場。